更多的反应,一个同样蹲着的人影突然出现在机台尾端,与我相隔仅仅十几公分的距离,距离近到我们可以看到相互眼中的震惊。而刚刚撞击石壁的,八成是他横抄着的枪身。
蓬!
下一秒,我条件反射般地蹬出一脚,在那人还没有彻底反应过来之前,一脚蹬中了他的面门。
前行之势和迎面一脚相撞,那人踉跄着向后跌去,蹲着出脚是没什么力道,但蹲着的重心同样不稳,所以导致我这一脚非常奏效。
不过就在我要托枪射击时,那人突然扑过来扯住我的腿,随后一个大力的后拉,让我的重心同样失衡,接着两个人就扭打着滚在一起,枪也在撕扯中全部脱手。
这人体格要较我强壮许多,再加上常见厮混在外,很擅长这种近身搏击,导致我第一个照面吃了很多亏,但饶是这样的老油条,他也扛不住阴招啊,我使的是非常赖皮的打法,专捡人脆弱的部位攻击,包括腋下和肋骨,这些往往都可以出奇奏效。
有格言说,以己之强攻敌之弱,说的也就是这个道理。如果要我俩真刀真枪的,凭力气和拳头打的话,那我还真赢不了,一只正在成长的狮子不可能干赢一直正值雄壮巅峰的狮子,要想赢,那就得靠出奇制胜。
果不其然,在我狠狠干了那人肋骨两拳后,他出拳的力道和速度都有明显的下降,攻势也不如之前生猛,我也趁这个机会,直接当中一脚将他弹出去,翻滚出去伺机将掉在地上的两支猎枪捡起,贴着他的肩膀就是一枪。
这一枪算是警告吧,我并没有对他下死手,只是让他再做不出反抗而已,在我心里,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疤脸,如果其他人不碍事,我也不愿把事做绝,说白了也是下不去手,当初杀冯海是形势迫不得已,而此刻,要我亲眼看着自己一枪打爆别人头颅那种场景,我真的未必有那个勇气。
那人惨嚎一声,捂着血淋淋的肩膀向后蠕动,他也怕死,怕我再对他开枪。
我看了那人一眼,擦了擦脸上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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