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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一节 纨绔逞凶(第3节)

微不愠,但终究摄于张越的辈分和威压,勉强长身一拜,谢道:“世叔恕罪,是云逾越了……”

张越笑道:“贤侄何罪之有啊?”

“吾还要多谢贤侄呢……”

“与民争利者,确实该死!”张越嘴角讥笑着。

在后世,可能与民争利这四个字已经是黑化了,变成了讽刺和嘲笑儒生的话。

但在此时,这四个字,却还未真个彻底堕落。

因为,这四个字是董仲舒发明的。

所谓: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

它的本来意思,其实是要求国家禁止贵族官员,参与商业贸易。

为的就是要杜绝和防止,权力走下游戏场,压迫和挤压小民的生存空间,特别是小作坊主和小商贩的生存空间。

毕竟,董仲舒看过了太多太多,权商勾结的事情。

其出发点,其实就和西方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特别是无权无势的小人物的利益。

然而……

在中国,再好的东西,也能被人玩坏。

就连孔子、孟子,也是如此。

区区一个董仲舒,当然难挡这天下大势和人心贪利。

于是,发展到宋明,与民争利,就变成了与士大夫争利该死!

直到士大夫们,被满清教做人,才稍微消停了一会。

但在现在,这个词语身上还未沾染太过污秽。

张越自也不会有什么反感,反而拿过来就用。

“子龙贤侄……”

“长孟贤侄……”

张越轻笑着对霍云和金安微微拱手,又朝张次之一拜:“次之贤弟……”

“诸君……”张越又对暴胜之和上官桀派来的家臣微微致意。

“吾闻汉有律法,以禁奸邪之事……”

“如今,新丰有贵戚,欲与民争利,侵夺人民,还请三位仗义出手,震慑一番……”

五人听着,互相看了看,然后齐身拜道:“固所愿尔!”

他们的家族(主公),在新丰可不仅仅是和这个侍中官交好而已,更是有着深深的利益纠葛。

特别是工坊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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