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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坑的传说4(第18节)

处置。无怨言。

立据人邓二年月日。

邓二画了押交付与邓大。邓大说:

“我看在大休方丈面上,饶你,今后如有违反这字据的,我好歹把你送到地獄去。”

第二天,邓大去那乡村妇处买了布匹,请人为邓二做春、夏、秋、冬、常年轮换的衣衫。然后带着邓二回到邓家山。

二十、喜娃举家迁横渡

又过一天,邓大就林婕回龙潭坑之事要去窝山,与喜娃父亲商议。喜娃父亲听说林睫回龙潭坑了,吓得寝食难安。虽然阎王判令她回龙潭坑掌管水域,不得骚扰民众。但毕竟和喜娃是夫妻关系。尽管阴阳两隔,但喜娃常年进出,难免日久生情,死灰复燃。到那时局面就不好控制了。时值深秋,田里都忙着拔豆,割稻。考虑到明年生产,杨财主不得不上窝山与喜娃商议农事。正巧遇到邓大也因林婕投生未成而回龙潭坑之事与喜娃父亲商议。杨财主说:

“既然如此倒不如举家搬迁到横渡村居住也可以。先可住在我家,日后如有人出售房屋或买或租凭自己手力行亊,也未尝不可。”

喜娃父亲说:“如果真要是林婕前情未断,就是住到横渡村她也能找到的,这种东西跑路是很快的。”

邓大在一边说:“这个我有办法,我可以写疏文,令神明共同督察,限制她的活动范围即可。”当下商议定当,择个黄道吉日搬迁。

次日,邓大在龙谭坑焚香向神灵祈祷,画符原因。好在他这些年在龙虎山向张真人学得文化,勉强也能写下疏文:

“万法教主玄天上帝、张天师、九天玄女娘娘、金母娘娘、今年太岁至德等神,天空过往一切神氐。弟子邓大今日为南瞻部洲,大清帝国,白滩县,窝山村村民喜娃遭女鬼林婕骚扰之事,弟子画符为他解灾。天有好生之德,地有济民之思,敬请诸神灵明察秋毫,助一臂之力,所画灵符大显神通,限女鬼林婕只在龙潭坑水域之内活动,不得超过一里方圆。弟子感激不尽。”

他连续念了三遍,将灵符贴在龙潭坑的悬岩上。

却说林婕自从重新返回龙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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