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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老歌】(第4节)

款唱着《心恋》的爱人,原本含笑的眼眸变得深邃起来,歌声把他带到了那个朦胧而又酸涩的初恋年代。

广阔天地炼红心,不在城里吃闲饭。

主席语录:“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收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

咣当当的火车车皮载着他们这帮青涩的小青年,高喊口号,大唱样板戏。一个个模样兴奋,仿佛天地在手,任我闯荡。

深远的大山,巍峨壮观,贫穷的山民迎来了他们这帮新人。看着破旧的漏雨的住房,浑成黄汤子的饮水,还有那硬的可以砸死狗的馒头,原本兴奋的青年们全都愣住了。

大雪封山,饥寒交迫。

孔建邦穿着露着黑棉花的破棉袄,揣着手,望着漫山积雪,瑟瑟发抖,肚子更是发出一阵阵饥鸣。

这时候她出现了,穿着土气的小花袄,留着长长的麻花辫子。

她不敢看他一眼,她只是山民的孩子,她假装在看周围的风景,然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把一块腌制好的兔子肉放在了石头上。

那是孔建邦吃过最香最好吃的兔子肉。

记得清楚,在那个无比寒冷的冬季,有很多一起来的同志饿死在了大山里。为了去山里找吃的,迷路的,被冻死的,更是不计其数。

可是他活了下来。因为她的帮助,只要一看到她的麻花辫子,他就知道自己饿不着了,有吃的了。

他的身体越来越好,她的身子却越来越瘦。

最后他才知道,她是这山中的猎户,她把自己该吃的全都偷偷给了他。

当他知道这个秘密后,抱着她哭了,并且发誓,这辈子对她不离不弃,要报答她到死。

那时,她笑了,就像山上开得最灿烂的野山花。

可是最终,他并没有遵守自己的诺言,为了回到城里,为了重新上学,他选择了孙虹梅,只因她的父亲是城里的高干。

他清晰记得,自己坐上拖拉机走那天,她就站在山头上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然后唱起了嘹亮的山歌。

她唱的很好听,麻花辫子甩动着,犹如镌刻在山上的一道风景,至今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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