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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再现奸商本色】(第4节)

至少夏长江脸色就不好看,心里头想念女儿这是真的,却又说不出口,做男人真累。

“好了,别提那鬼丫头了,你找我有什么事儿?”夏长江摸出一根烟咬在嘴上,乜了陈天朗一眼。

陈天朗就说:“我看上了你们警察局外面租赁的房子,想要租下它。”

“那简单啊,你找我们局里的内务部,他们管这个。”夏长江完全不把这事儿放在心里。

“可我想了想,又不想租了。”陈天朗接着说。

夏长江那眼睛瞪着他,意思是说,你耍我呢。

“我的意思是……不租,而是买下它。”陈天朗终于说出了这次来的目的。

“不可能!”夏长江大手一挥,“虽然我和你关系很熟,可那是我们警局的固定资产,只能往外租赁,不可能卖掉!”

“真是这样吗?”陈天朗笑得很古怪。

如今是九十年代初,也是国企资源流失最严重的年代,很多国企,还有政府单位,打着“改革开放”的幌子,还有举着“坚定不移地走经济发展路线”的招牌,把企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尽数变卖,然后揣进自己腰包,或者当作福利发给企业职工。

直到1997年,这种行为才被国家重视起来,提出了高度重视国企资产流失,反对变相买卖土地和房屋的政策,可惜收效甚微。

如今,对于警察局来说,外面那三层商铺楼每年租赁出去赚些租金当作福利发给辛苦的同志们无可厚非,可要是卖掉的话,就有些难办了。毕竟这是个大事情,这么多人睁眼看着,必须要公正透明,还要价格合理。

作为警察局的局长,夏长江当然有决定卖不卖的权力,这点他自己清楚,陈天朗也很清楚。

这是个什么年代?领导决定一切的年代。

领导一句话,下面就要动员起来。

如果夏长江真的要卖掉外面那栋楼,估计整个局子里也没人会说反对话,问题是要有合适的价格,能够把大家的嘴堵住,并且能发足够的红利给大家。

这个年代,人们还没有房产开发的意识,一套房子在市区内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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