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把运去大陆做“表演”,可以去酒吧,去做开业庆典,去各种联谊晚会,甚至帮他们介绍大陆电视剧去拍摄。
陈天朗准备用这种类似“买卖黑奴”的政策,来把香港这些混不下去的明星输出去。
没错,在香港他们是混不去。
但是在大陆他们却有很大的知名度,比如说那个温兆伦,如今在香港陷入丑闻,无片可拍。但是在大陆他的人气却是杠杠的,不说别的,单单他主演的电视剧就风靡了全大陆。很多小学和中学的小卖部,还有卖他的贴纸。
陈天朗相信,如果这些人到了大陆,一定会像“大熊猫”一样被人对待,不说的,单单让他们上台唱首歌,就能赚多多。其实这个策略内地娱乐大亨邓建国就正在搞,他成立的广东巨星公司就是签了一些香港艺人,包装以后拍摄大陆剧,然后走红,赚钱。
但是陈天朗所做的比他更大胆,更激进,更猖狂,未来的盈利也最大。
像贩卖黑奴一样贩卖香港明星!
可以说,这个“演艺队”将会是短时间内公司的资金来源,而则将是公司未来公司的收益来源之一。
因此在谈完陈慧琳的事情之后,陈天朗又开始跟他们谈演艺队的事情。
“演艺队方面呢?你们工作进行得如何?”
“按照陈SIR的吩咐,我们已经从香港一共招收了七十二名演艺人员,其中男艺员四十二名,女艺员三十名。其中许多人员都是过了气的老演员,比如说温兆伦,汤振业,张家辉,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表演经验。而且还有四个队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团队和节目,可以马上拿出去赚钱。艺员的工资仿照tVB薪资,一共分为六级,见习艺员,初级艺员,高级艺员,资深艺员,艺员主管和艺员经理。”
“另外每个艺员都可以从自己的表演酬劳中抽取百分之三十。”
陈天朗一边听,一边看着他的报告书,“如果能把黄日华,苗侨伟,以及梁小龙这些在大陆名气比较大的电视明星签下来就更好了,大陆那边的老板很吃这一套,他们能帮公司赚大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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