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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偷梁换柱(第4节)

整个乡的人都听见了,叫声令人毛骨悚然。

第二天他们的娘惨死在家里,衣不蔽体,浑身上下的肉都翻了起来,流干了血。

但最惨的却不是他们的娘,而是爹,被分尸砍成肉酱,骨头都被剁碎了,凶器是把大锤,张锄头和把柴刀。

那场面,据说直接把派出所个新来实习的公安吓的精神失常,之后再也没见过人。

后来那件事情的处理也很吊诡,根本没个说法,尸体拖到县城火化,屠家三兄弟被带到县城劳教了几个月,就放回来了。

他们生计没了着落,便开始偷和抢,手段和土匪样,又凶又狠,打起架来往死里招呼,根本不计后果,加上三兄弟齐心,顿时就成了金盆乡的霸。

我曾亲眼见他们三个把人摁在地上,人在那人大腿咬下块肉来。

当场面已经不是凶狠能形容的了,而是嗜血!

从那以后,乡里人见到他们就躲着走,遇到他们偷偷抢抢,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再后来,就要感谢国家的大发展了!

金盆乡这穷乡僻壤没怎么享受到发展的福利,但那三条疯狗却被外面的花花世界吸引了,觉的乡里小打小闹没意思,便以打工的名义去祸害沿海人民了。

要不然哪有刘二龙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的份?

他们走的那天,全乡人跟过节似的,放鞭炮庆祝,顺便诅咒他们被沿海的黑帮砍死,永远别再回来。

这下就过去了五六年,乡里已经将他们遗忘了,结果竟然回来了。

难怪街上这么多人骂娘奔跑,人的名树的影!

但我的关注点却并不在他们三兄弟身上,而是在徐娇娇身上。

原因是,徐娇娇和盗墓男的碰面地点就在屠家;结果没过几天屠家三兄弟就回来了。

这是个巧合吗?

而且徐娇娇和我订婚之前,也是常年在沿海,和屠家三兄弟样。

这里面又会不会有什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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