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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四章 目标,称雄草原!(第2节)

是能喘气的男性成员就不会放过,生怕声势弱了点。鲜卑可是能够和匈奴抗衡的大部落,仅带甲的正规控弦之士就有十万,这还不算他们本身那接近百万的人口。

很明显,就这样冒冒失失地继续深入下去,有可能人没追到,他们还会失陷在周边部落的围攻当中。

南山却是对着众人不答反问道:“你们是怎么想的?”

一帮人有些意外,这个时代很少会有统帅主动询问手下们的意见,不过在互相看了看后,他们仍旧是齐齐喊道。

“愿誓死追随大人!”

“没错,在出来之前,大家就已经抱着必死的决心,杀一个够本,杀两个不亏,如今都差不多血赚几十倍了,还怕个吊!”

“是啊,这里的每个人都和那些胡人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怨,哪能就这么轻易放过他们,干脆杀进乌桓人的老巢,让这些家伙知道,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的后果!”

本来还想劝一下的赵云,听到这里,也不由变得热血沸腾起来,脸上的表情近乎有些跃跃欲试。

这就是汉朝在所有人心目中的地位。

从卫青、霍去病北上抗击匈奴,将这些胡人赶得闻风丧胆、不得不远离汉地,到张赛、班超在天山脚下建立都护府,威震西域各国,四百多年的赫赫威名、累累功绩,早已经化成了他们血脉中流淌着的信仰。

凡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为汉土!

灭朝鲜,平南越、交趾,将不可一世的匈奴完全打残,难怪北海牧羊的苏武敢对招降的匈奴使者说道:“南越杀汉使,屠其九郡,宛王杀汉使,头悬北阙,朝鲜杀汉使,即时诛灭。”吓的对方只敢囚禁,而不敢杀他。

这就是建立在整个民族心中的自信。

面对外族那种骨子里的强硬和自信,让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不虚深入腹地和胡人较量硬拼,然后马裹尸还。

说不定,他们也能和班固以区区三十六人就可以收复整个西域一样,将乌桓人打的以后见到汉人就怕、就逃!

“所以说,我喜欢这里啊.....”

看到众人群情汹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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