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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人生识字糊涂始,这话一点都不假。
穗花杉与青钱柳都告诉云琅他身在秦岭余脉,而计算出来的大致经纬度告诉他,他此刻就在骊山附近。
这一点他非常的确定,唯一让他糊涂的是穗花杉,青钱柳什么时候多到随意长在这座小山上了?
而且,身为旅游狂人兼凶猛的肉食动物的关中人,太白山无人区都当做踏青地了,怎么可能会放过这片景色宜人的小山?哪里会有什么狼,豹子,狗熊遍地走的场面?
即便是关中人憨厚,不懂得探索,那些为了经济繁荣早就疯狂的恨不能把祖坟都刨出来当景点的政府官员如何会放过这片世外桃源?
一颗野三七就生长在云琅的脑袋边上,顶上的一簇小红花开的正艳。
这东西有多珍贵,云琅心知肚明,大名鼎鼎的血参啊,即便是在野三七的产地云南都见不到几颗真正的野三七,这里却长着好大一片。
当学问与现实相抵触的时候,具有时限性的学问就变得很可笑。
这是一个很大的发现云琅暗自揣摩。
做学问的心思起来了,云琅暂时就不想死了,毕竟,霍金都轻松愉快的活着,自己虽然焦了点,只要有大发现,活着也不错,只要有点食物,活过来的问题不是很大。
烧焦也有烧焦的好处,那就是温度高,再加上浑身漆黑比较吸热,一条三尺长的菜花蛇试探了几次之后,见云琅一动不动,就把身体懒洋洋的盘在他的脸上,开始晒太阳。
很久以后,云琅见到蛇就害怕,尤其是被蛇盘在脖子上的感觉能让他疯狂。
好在冰凉的蛇血为他补充了很多能量,蛇皮下面的蛇肉跟蛇皮给他补充了一些蛋白质,让他得以熬过又一个难熬的夜晚。
希望总在第二天早上,这是婆婆说的话,每当云琅失望灰心的时候婆婆就这样安慰他。
婆婆的话总是对的,至少被旱雷击中的那一刻他确实在发光,焦炭的余味帮助了他很多,在昨天晚上,连蚊子都没有光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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