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奢侈的东西了,寻常是不会煮来随便喝的。(\\www.zslxsw.com//)概因大少爷暴毙,赵夫人忧思过重伤及神魂,这才嘱咐药庐煎了来喝。
单指摩挲着左手腕子,摸不到那节凸出的骨茬,还真有些不习惯。林信嗤笑一声,目力所及之处,赵家那冷成铁灰色的屋脊参差错落,跟儿时的记忆一般无二,怎么赵大少爷这么早就死了?那人明明是他成年之后亲手杀的,如今才什么年月……
“呦呵,这不是三堂弟吗?”少年人变声期的公鸭嗓,将林信从沉思中惊回了神。
穿着宝蓝色锦袍、头戴貂毛小帽的二少爷,带着一名目含精光的随从,一步三摇地走过来。腰间的佩剑因为他扭腰的姿势不时甩到外侧,露出剑柄上那颗拳头大的鹿璃。
即便天色阴沉,净度极高的鹿璃依旧光彩夺目。如今鹿璃的价钱还没有几年后那般离谱,但基本上也是一两黄金一两璃了。非战时,赵家是不许子弟在府中佩戴这么大颗的鹿璃的。
这人非但戴了,还一摇三晃,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死了哥哥很高兴似的。
林信暗道一声“蠢货”,低下头,两只冻得通红的小手绞在一起,做出一副无措的模样,小声唤了一句:“二少爷。”
蠢货二少爷向来喜欢欣赏他卑微怯懦的样子,这幅作态多半可以打发了他,尚未摸清如今的状况,林信暂时不想惹事。然而今天的二少爷并不满足于此,“刷拉”一声拔剑出鞘,用剑尖挑起了林信的下巴。
这是那位已经作古的大少爷常做的事,或许是即将成为家族少主的兴奋使然,这个平日只知吃喝的少年,竟大胆地模仿起了兄长。
剑柄上的鹿璃闪着幽亮的光,充沛的灵力瞬间附满剑身,由剑尖荡漾开来,在那幼嫩的下巴上割出一道道抓痕般的细小伤口。鲜红的血线顺着林信的脖子滑进衣襟里,他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依旧柔顺地垂着眼,仿佛对疼痛毫无所觉,“这茶要快些给夫人送去,否则就凉了。”
这腥臊味趁热还能忍受,若是放凉了,喝到嘴里就完全与喝尿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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