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迎风舞动。
骏马上的年轻军官,狭长的眼眸深邃,凛冽,面容清隽,沉着刚毅。
在他后面,地平线上,灼灼燃烧着漫天彤云,将他映衬的更加伟岸挺拔。
如此器宇轩昂,威风凛凛的青年将军,除了他的大哥霍去病,还能是谁。
霍光的心跳骤然加快,此刻的心情,不亚于刚刚查到自己高考分数时候的激动。
高头大马已经踏着铮铮步伐稳健的走到他跟前。
“想跟我走吗?光!”
想啊,当然想。
霍光做梦都想,只是不知道机会来的竟然这么突然。
虽然心里激动,但是表面还是要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霍光倒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
气定神闲,又从容不迫的回答道,“想!”
电子人声再次响起,“滴,恭喜宿主得到入仕机会。请好好把握机会,走向人生巅峰。”
——走马川,雪海边,平沙茫茫黄入天。(出自唐代岑参)
霍光作为现代理工狗,所读历史书并不多,但是看过的有关霍去病的资料里,都说他是常胜将军,几次攻打匈奴大胜而归,把匈奴打的屁滚尿流。
他原本心里想着只要跟着去病哥以后有房又有车,要人脉有人脉,要实力,有实力。打个小小蛮夷之地还不跟玩似的。
可真的经历了这个年代,才发现,没有哪个军功是斗斗嘴皮子,写写破稿子就能混出来的,真正一线上的人民,才是最铁铮铮的汉子。
当然也包括自己。
因为他门已经在这茫茫大漠上,走了两天,走来走去都差不多,一个匈奴的影子都没有看见。
是的,他们迷路了。
霍光自幼生活在东北,后来工作到了南方,这还是第一次来到如此蛮荒之地。
对于他来说,最恐怖的不是他们无法辨别方向,最恐怖的是找不到匈奴而在军中慢慢滋生出的焦躁之气。
在这里,哪哪都他娘的一个样。
黄沙从脚下一直蔓延到地平线,放眼望去,漫天黄沙,周遭景物一模一样,给人一种一辈子也爬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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