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致远来自现代,基本上早就过了什么拜把子,义结金兰的年代,所谓口头形式的认亲也只是朋友的关系,倒不像古代很重视这个。
唐静雨其实是比较重视这个的,只是女儿身,加上青楼的业务,她也没法回去故里,只能托人给远亲带点东西,证明她这个人还存在。
苏致远不知道她的想法,跟着衙门来的人去了城外,看看属于自己的田地,毕竟是有地契的东西,也算是自己成为大唐公民的一份福利,重视一下也挺好。
杭州城外也有小山,有地势平缓的田地,也有山坡上的田地,因为过了秋收,田地里没什么人,不过有的地方有几个三三两两的人,看起来不知道在捣鼓什么。
“苏公子也对抓野兔有兴趣啊?”那个衙门里的领路人是个衙役,今日当差,不过平日没什么事,生活也算是悠闲。
苏致远这才知道他们那些人在抓野兔。
“我也有兴趣,只是一直没什么机会抓野兔,也不会抓,就是好奇而已。”
衙役显然是个老手,看似很有经验的讲道:“野兔不难抓,找找周围有什么草里面的土洞,放火熏烟出来,外面堵点网子,一会就有兔子冲出来了,运气好了,把土抛开说不定还有小兔子,带回去还能养着,做个备用粮。”
苏致远看着远处的人,不断的走动着,一会儿,浓烟就升起来了,眼看着距离越来越远,也不知道那些人抓到兔子了没有,不过苏致远的良田到了。
按理来说有关系十亩地给的不算多,可是这地是按人头数算的,苏致远得到了十亩田只是按他一个人算的,还是中上等的田地,已经很不错了。
基本上城外的百姓要么都是田地的长工,也有一些人是外地来的,没有田地,都是租户,苏致远今天过来看着自己野草丛生的十亩田地,如果要是好好种,理一理,收成足够几个人一年吃的多得多。
这个时代的粮食种植还比较落后,有很多东西都没有,产量也不高,关键是价值在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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