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还是你亲自走一趟比较好。”
“哦?”
陈牧有些意外。
要知道如今以陈牧的地位与实力,需要他亲自解决的事情已经不多了。
“既然你已经这么说了,看来我也是必须要走一趟了。”
陈牧笑了笑,根本就没有问什么事情。
这是他与初雪之间的信任,而这种信任,根本不需要去解释。
“不过在那之前,你还有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说道这里,初雪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娇羞,目光如水。
而陈牧却没有说话,因为他已经站起身,走到了初雪身边,一把把初雪抱起,走向了休息室……
……
……
利比雅,库弗拉机场。
陈牧从通道中有些懒散的走出来。
陈牧的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纯棉恤,皱巴巴的,一看就知道是地摊货,而且洗得次数有点多了,颜色已经有些泛黄。
下面穿一条深蓝色的休闲短裤,脚上没穿袜子,只是穿了一双棕色的亚光沙滩凉鞋。
这副打扮的陈牧,唯一容易引起别人注意的是他的手上带着一块银色的手表。
银色的表带,白色的表盘,款式极为普通,没有任何花色和点缀。
但眼光锐利的时尚人士可以看出,这是一款非常经典的劳力士。
正是因为太经典了,曾被无数的品牌所仿制。
而仿制品厂家中也不乏知名品牌,比如瑞士的梅花,天梭。但眼光锐利的人又怎能看不出,他这一身行头,除了那块手表,充其量不过两百元,又怎能戴得起动辙十几万块,被称为暴发户标志的劳力士?
不要说劳力士,就连都市白领习惯装备的普通瑞士名表,也和他沾不上边!
显然,所有看到这块手表的人,都会一致认定,这是旅游景点小摊上那种两三百元一块的水货,给那些花不起大价钱的城市小青年烧包用的……
不过和他身上穿戴不同的却是他的样貌和气势。
陈牧虽不具备小白脸的英俊玉面,但他却令有一种粗豪的线条,可以说那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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