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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先锋战冤句(上)(第3节)

他们这便收拾了行囊,带了棍棒,在同乡的嘲笑与父母的责骂声离开村子。一路问着路,两眼一抹黑的走了数百里地,还真找到了黄巢的大军。

自那之后,朱殷这帮人便做起了强盗,杀人不眨眼。

很快他们发现,他们还真适合干这个。

于是一群同乡奸银掳掠无恶不作,大碗喝酒,大秤分金银,日子倒是真过得痛快。

只是在转战南北的时候,免不了颠沛流离,有时候打了败仗仓皇逃窜,跟丧家之犬也没什么分别。

身边的同乡一个接一个战死,很多人分属不同的将领,渐渐也都失去了消息,也不知死在了那个臭水沟,尸体是被埋了烧了,还是被野狗啃食了。

然而他们并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一日为盗终生为盗,算逃回了乡下,也要被官差抓捕。

死去的人不会去想这些事,能长时间活着的人位置都升起来了,美酒美色也不是那么容易抛开的。

很多时候,朱殷也会想,这种仓皇为盗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他会怎么死,家里人会不会知道他死了,算知道了,敢不敢给他修个坟立个灵位。

当身边几乎找不到当年一起穿着布衣,提着棍棒,在忐忑与激动离开村子的同伴时,朱温成了宣武军节度使。而朱殷也摇身一变,成了朝廷官将,有了明告身,可以衣锦还乡,显赫乡里了。

南北乱窜,鞋底磨破,终日血战,过了今天没明天,惶惶不可终日还不敢回去见父母的生活,此跟他再无半点儿干系。

他是正经的朝廷四品将军,站在了年轻时无论如何,都无法想象得到的高度。

他光宗耀祖,回到家乡第一件事,是修葺祖宗坟墓,大宴同乡父老。

从此,他可以在父母面前挺直腰杆,可以在同乡面前一掷千金,被所有人称赞夸奖、奉承谄媚。

他成为了乡里表率,他家的门槛被人踏破,他看到的每个人都是一脸和善羡慕的笑容,他被无数年轻人争相追随。

大丈夫当如是。

朱殷很清楚,他能有今天这一切,三分靠自己,靠曾经的浴血拼杀,三分靠运气,他没有死在乱战,剩下四分都靠朱温,是对方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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