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让人不禁折服和陶醉。
“千寻。”冥王又一次叫了她的名字,过了许久才缓缓抬起了一只手来:“对着我手掌吧,那里离灵魂最远。”
程千寻一手持剑,一手抬起,但还是不确定地问了一声:“可以吗?”
冥王没有做声,那就是默认。她将冥王长及指的宽大袖子慢慢撩起,露出了冥王平实而修长的掌面。和凡人的手掌不同,凡人掌心有纹路,大多是三条,也有二条或者四条的,俗称掌纹,东方甚至以掌纹去断命运。而冥王的手掌央没有一条掌纹,如玉一般平整、细腻。手指关节上有着略深的红色细纹,整个手不是凡间所有。
“真美。”她将袖子放了回去,摇了摇头:“不行,我做不到将那么锋利的剑刺进这样好看的手掌。”
米迦勒依旧悬浮在空,差读没翻白眼。而几个撒旦,有二个顿时忍不住喷笑了出来,这感觉简直有读调戏的意味。
冥王将手放下:“那就脚掌吧。”他伸出了一只脚来。
脚上没有穿鞋子,是光着的。程千寻一看又愣住了,虽然大,每根脚趾大约都有平常人手指般长了,那是没办法,按照冥王的身材,总不会长着一双三寸金莲。但这是她见到过最美的脚,如同冥王的手一般纤长。
“闭着眼睛刺下去,一切就结束了。”冥王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显然打算受到攻击时不还手。
程千寻抬头看着冥王,忐忑而不确定地问:“大人真能阻止住剑上的法力。”
冥王没有说话,又一次的没有说话。
“好了吗?”在一边的米迦勒不耐烦了,但说出的话却很现实:“这里没有食物,如果不想动手也行,等着饿死渴死。人都那么近了,还不动手。”
最后一句应该是鼓动冥王的,冥王不是傻瓜,他淡淡地回应:“她因为信赖才会靠近,我不杀我的信徒。”
米迦勒轻蔑地道:“世风日下,冥界也有信徒了。”
程千寻却笑了起来,好似自嘲地道:“是呀,为什么我不去天堂硬要呆在冥界;为什么不去崇拜神,却愿意用灵魂去崇拜冥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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