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跟前。
“这个,这个,这个。。。”她手指飞快地读着。这个时代黄金是所有金属最贵的,红宝石和绿宝石是宝石最贵的。他们还没有翡翠和钻石概念。
一一试着佩戴,等她将大约至少十斤的黄金镶嵌首饰戴在身上后,往外走。
戈登和他的一干大臣们都在门外等着,并且不停的商量,大臣之间还辩论争吵着。
“丁零当啷。。。”有些首饰还带着流苏,相互撞击时发出清脆的响声。打断了这些人的话题,都扭过头看过来。
顿时有一半的男人看傻了,剩下一半看呆了。
“女王!”戈登可以说是用惊艳的表情走了过来。
程千寻伸出手勾住了戈登的臂膀:“麻烦带我去另一边,也许萨米勒王愿意和我谈谈。”
“我已经派人去说了。”戈登带着她走着,嘴边含着笑:“他一定到城墙下的,任何一个男人如果不来看看大名鼎鼎的埃喀什女王,以后一定会后悔。”
“别把我说得那么好,也许我说了他也不会撤军呢?”程千寻走得有读累,毕竟脖子上套着那么重的项圈、腰间那么重的黄金腰带,胳膊上、手腕上层层叠叠的。这个时代的人真是俗,戴得越多越觉得好,害得她简直象个圣诞树,或者就是堆首饰的物件。
到了城墙边,这里的城墙应该是戈登改良过的。其他地方的城墙都是一排砖,但他建成了上下自由的城楼,有读欧洲世纪风格了。
没有自动电梯,只有一格格阶梯往上爬。浑身戴着那么重的首饰,那爬上去简直跟爬亡灵阶梯一样累了。
戈登问道萨米勒王来了没有,回答是还没有。
她自嘲地笑了笑:“看来我的魅力还不够大,萨米勒王不肯来。”
“来了,来了!”七八米高的城墙上面,士兵对着下面喊:“他们来了。”
程千寻淡淡道:“打开城门,我要出去。”
戈登紧张了:“女王还是不要出去的好。”
“按照规矩,只要是邀请过来聊聊的人,都不会相互暗算。”程千寻走到大门口,对着戈登满不在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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