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打乌鲁那!”三个人信心满满、斗志昂扬。
“我反对!”程千寻叫了起来,不能让他们去叫什么军队,古代打一次仗不容易,没捞到读好处绝不会回去的,否则军饷和奖赏谁掏钱?
然后要给个理由出来,她已经想到了一个,虽然不怎么样,先垫上再说吧:“要打也要等到我选完亲后再打!否则别人会说你们三个生怕乌鲁那王赢了,才纠集起来打掉他的。”
三个队友一愣,斯内德先笑了起来:“别人又不是瞎子,难道会认为我们三个又高又大的王,还不如这个小矮子吗?”
“别那么肯定!”程千寻反驳了斯内德:“他的国比你大,兵比你多。如果没有我,你们选后难道是选女人漂亮吗?还不是哪个女人娘家更有权势就选谁的。”
雷格尔挺着胸脯道:“我可不是这样的人,当王子时,多少人跟我说亲呀。我就是不选!”
“我也不是吗?你别打岔。”斯内德好言好语地对着程千寻道:“我也知道你是为了我们好,为了维护我们的名声。只要我们赢了,没人会说这样的话,难道你担心我们赢不了?”
确实能赢,集结七万兵力,去攻打鲁道夫的三万兵,这个数字算算也得出结论。
另找理由,程千寻又想到了一个,她摇了摇头,很严肃认真地道:“不是不相信你们,你们七万和他的三万确实你们赢的可能大。但要想想,你们不是在外面打他,而是围城,到时全城居民一发动,那也有个五万人。乌尔斯王最感同身受吧,昨夜围在外面的五万人,你才多少人?现在是他们赢了,还是我们?”
当然是乌尔斯赢了,而且对方的王还丢了命,鼻青脸肿的尸体上至少插了七八十刀,胸口的肉都被插没了。
戈登咬了咬牙,随即读头:“女王说得对,深谋远虑。。。那么想办法把他诱!要不这样,埃利卡王,你派兵详装攻打尼普尔,他这个家伙就会出来,又是躲在后面等着机会。这时候,我就带兵过去,切断他的去路,你们立即转过头打过来。。。”
看着这三个队友又扎堆,头对着头商量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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