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握着刀的手背抓住二回,虽然挣脱掉了,依旧又一次的被抓住了。
有了前二次的教训,知道她所用的招数,直接将她整个胳膊都扭转了过来,没有贴身挟持,而是采用有点距离,手卡着脖子。
这下连踩脚踢裆的招也用不了,她只有疼得叫了起来:“胳膊要断了,我投降!”眼睛往将军那里看过去,一个劲的打眼神,让他快逃。
真的是没办法,一分钟时间虽然对于普通人来说很短,但对于一个快溺水的人来说,那是相当漫长的。她容易嘛,两个男人一个比一个会打,能力应该不在戈登之下。要不是对方应该想抓活的,她早就断气了。
将军翻了半天的抽屉,终于拿出了一把枪:“别动,放开她。”
程千寻翻了翻眼,尼玛的,这将军是不是猴子派来的,越是这样说,人家越是不会放。
果然对方抓着她,以她作为掩护:“放下枪,否则我拧断她的脖子。”
“那你拧断她的脖子吧。”将军举着枪依旧没有放下来,对着她戏谑地道:“为国捐躯是件很光荣的事情。”
谁想当烈士呀,她苦笑着:“将军,要不你不要开枪,他们也不会拧断我的脖子,我们玩一个游戏,官兵抓强盗好不好,把我押到门口,你们两个就逃,看将军能不能抓住你们。”
将军枪抬了抬,沉稳的样子很有男人味:“给我一个不开枪的理由。”
可现在不是欣赏帅哥的时候,枪打偏不是闹着玩,她的小命就会玩完。将军是个很现实的人,那么给理由吧,给吧,该死的给什么理由。“将军,那个,那个。。。”她满脑子的翻理由,谁来给一个好理由呀。
“再不说服我,我就开枪了。”将军很是无情的道。对于国家来说,这叫无私,这个国家需要这样狠得下心的领导者。
如果不是押着,她简直可以急得跳起来:“说服,说服。。。噢,对了,你给我一个打死我有什么好处的理由先。”
看到将军挑起一根眉毛,好吧,快点再找一个。
她急叫道:“我的队友他们很不错吧,如果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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