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是,几乎整条街的夜店姑娘都来来了,大约七八十个,一个个还穿着晚上做生意的衣服。
程千寻看着斯内德在和姑娘们说着话,于是问导游怎么回事。
“正在叫她们看看,市政厅里有没有老相识。”导游笑得嘴都快合不拢了:“专门调查的机构只是起到对市政厅官员建议的作用,允许你们结婚的决定权还是在市政厅官员的手里。所以如果市政厅认为你们“相爱”是真实的,他/她也可以不理会这个机构所谓的假结婚意见。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市政厅有权力免除以上任何文件要求!看来你的未来丈夫,非常急着要娶你。”
这些姑娘一听,带刺玫瑰夜店的老板真要结婚,而且斯内德平时也算是广结善缘,对姑娘们很好,所以这些姑娘都非常的卖力,开始一一对着相关负责人比对,回想哪天接到的客人和对方相象的。
哪怕夜店在这个国家是合法的,这种事情还是上不了台面的,哪怕没去过,也经不起怀疑呀。没十分钟,全部投降了。
但问题还是要问几个的,斯内德作答,而她只回答了一个。
导游问:“他们问,你愿不愿意嫁给他。”
这个时候还能说不愿意嘛,再说她也愿意,于是用英语回答:“yes。”
导游在后面加了一句:“yes,ido.”
她赶紧照着再说一遍,让负责人直翻白眼,就连英语都那么差劲,登记结婚都要带个翻译,就这样还结婚。要怀疑结婚后拿什么来维系,难道全靠“肢体”语言?
斯内德立即举起二根手指,对着天振振有词,好似在发誓。说完后,转身将她搂住,当着官员的面又深深地一吻。
“噢~”姑娘们都一个个醉了,甚至有感动的哭了起来。
在爱情的感召下,更重要的是姑娘们施加的“压力”下,官员终于同意了。
盖完章,斯内德立即就去跑去同大楼里的另外一个部门。
导游在旁边解释:“这里和国内不一样,先要登记宣布订婚。订婚后,至少要过14天,最长不超过一年时间才能结婚。为了让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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