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来自屯田所获,而且饷银也比卫所军和民壮要高。
到了嘉靖年间,募兵的骑兵与步兵以及车兵开始拥有正式的编制——营哨制。
一般是五人为一伍,二伍为什,三什为队,三队为哨,五哨为总,五总为营。每营兵员3000人。这是南方明军的营哨编制,北方稍有变动,但大体相当,戚继光的蓟镇陆军编制,十二人为一队,三队为旗,三旗为局,四局为司,二司为部,三部为营,人数也在3000人左右。这是明朝中后期的主要军队编制形式。
明朝后期,卫所军和营哨军的分工也开始划分,卫所军主要负责驻守,治安,训练新兵和屯田。
而营哨军则主要负责机动作战。
因此,卫所军成了正兵,而营哨则是机动的奇兵。
到了万历时代,为了契合这种分工,卫所军若想参战,则必须编入营哨建制,同时,卫所的军官只负责士兵训练和日常管理,不负责指挥作战,而营哨军官除了要负责士兵的训练,还要负责指挥。
编入营哨的卫所军官的编制也要遵守营哨的编制,因此明朝中后期的主要作战部队都是营哨军。
无论是募兵,征兵,还是卫所制度,并无优劣先进落后之分,而是应对不同的情况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各有各的优势和缺陷,卫所制的优点是在生产力遭到破坏,社会产出弱时,卫所制度可以有效的节省军费开支,能够保证军队自给自足,并减轻百姓的负担。但缺陷是,一方面,卫所军除了要作战还要分出部分兵员去从事屯田任务保证军粮补给,于是,卫所军中区分了守军和屯军,其中守军是作战力量,屯军负责团体。
相比募兵,同数量的卫所兵能够提供的作战力量有限,另一方面,由于卫所军世袭,一旦和平时间较长,军队中容易老少掺杂,战斗力容易下降。
如果军官侵占了国家供给军队的屯田,士兵则会沦为军事长官的私人农奴,这样导致守军数量更少,战斗力也就很难保证。
卫所制度的设计,和唐朝的府兵制度类似。用于在社会生产没有恢复时,作为维持大量武装需求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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