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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6 所有人都不看好】(第6节)

自己最心爱的女人每天被别人采摘,恨不得提刀去宰了韦宝和王秋雅才好。

韦宝并不知道这么多人关注他和王秋雅,他睡的很安稳,明面上是他和王秋雅两个人一间屋,实则还有二十多名统计署的人在周边暗中护卫,想要杀韦宝,可不是简单的事情,不出动二十个以上的好手是办不到的,而这里是辽西重镇,弄一堆人来明目张胆的杀人,不可能。

第二日韦宝起的很早,王秋雅要起来服侍他洗漱,弄早餐给他吃,被韦宝拦住了,韦宝想让王秋雅多睡一会,王秋雅无法违拗公子的命令,只得继续在被窝中。

韦宝自己让伙计弄了些热水,然后让手下人上街去买了肉饼来吃。

之后照例打坐,然后开始练功。

韦宝接着翻阅《大诰》,《大诰》是明太祖朱元璋亲自写定的刑典。

明初洪武十八年(公元一三八五年)十一月,发布《大诰》,也就是整理这一年审判贪腐方面的重大案件,以诰文的形式向全国发布,告诫官吏们,不要重蹈覆辙。

包括《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四部分,统称《御制大诰》。

洪武中期,官吏贪赃枉法、豪强兼并、脱避粮差日趋严重。朱元璋为维护封建统治,遂将“官民过犯”典型案例辑录成帙,仿周公《大诰》之制,于洪武十八年(1385)冬刊布《大诰》七十四条,十九年春刊布《大诰续编》八十七条,十九年冬刊布《大诰三编》四十三条,颁行天下,诰戒臣民。

反映了明太祖治乱世用重典的思想。

因为过于严酷和过多体现明太祖个人特征,故《大诰》在洪武之后基本不再行用。

因为第二场考判语五条,诰、表、内、科一道。

韦宝必须对大明律法有所了解,否则到时候抄都不会抄。

《大诰》所列罪案,诽谤皇帝、结党乱政、寰中士夫不为君用、抗粮、抗差、抗租约占百分之八十,这类罪过主要有官吏玩忽职守、滥设吏卒、贪赃受贿、科敛害民侵吞钱粮、逃避粮差等。

惩处贪污的罪案占全部罪案的一半左右,细目中有郭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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