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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2 用功中】(第5节)

垄断,也一直想办法。

宣德二年(1427),诏令国家科举取士制度发生重大调整,每科录取进士100人,其中,南方人60人,北方人40人,从国家制度的层面上保证北方人通过科举进入仕途的可能。

到了景泰五年,明王朝为了照顾科举力量更薄弱的西南地区,进一步对科举名额对应的区域进行了详细划分,南方考区55个名额,包括应天府、苏州府、松江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布政司;北方考区35个名额,包括顺天府及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布政司;中部考区10个名额,包括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布政司及凤阳府、庐州府、滁州、徐州、和州。

此后,大明各地区科举取士的名额比例在维持在553510。

这个比例基本与各考区的人口数字相吻合,获得较大认同。

于是,全国之间科举竞争变成了各地区内的科举竞争,保证了文化教育落后地区,士子通过科举而晋升的可能性。

保证北方士子名额,另一种不公平。

科举考试成绩本是能力的反应,南方人读书考试厉害,理应在科举考试上占据优势,政府用行政手段来干预录取结果,这算什么道理?

对于明王朝来说,科举取士既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需要,也是笼络读书人的需要。

“学而优则仕”的理念,要通过科举考试来衔接为学与从政两端。如果单纯看考试结果,而致使北方诸省的士子丧失了“学而优则仕”的通道,使得他们不能被笼络进明王朝的官僚系统之内,明王朝就可能丧失掉这一大批北方士子的心。

这样的政治代价是王朝的统治者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他们需要从顶层设计上来保障北方士子参与王朝政治的机会。

其次,科举取士也有自己的问题。作为古代的应试教育,难免出现一大批为了考试而考试的人,南方教育文化发达、社会安稳,给了一批不谙世事、埋头科考的读书人土壤,这些“学霸”、“考霸”即使考中了进士,一旦要踏入官场,涉及实操,就会出现很多问题。

朱元璋自己就对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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