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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2 韦宝要亲自动手了】(第2节)

虽然明廷因实际情况而不得不做一些改革,但在同时又尽力维持已经设置起来的官僚体制,甚至为此不惜折中解决官员职能。

这样,虽然例外增加了一些临时性机构,但明廷从未设法对政府机构做定期调整,总是继续维持着官僚体制的表面性。

存在着职责规定不明、职务断裂、双套中央政府机构、机构重叠之类的毛病。

漕运总督一职的职责没有清楚地规定,担任者就有机会显示自己的个人特性。

既然此职的职掌五花八门,这就需要任职者的才能全面,能够发挥自己的创造性。

事实证明,担任此职的,从整体来看,都是一些精力充沛、意志坚定、处事果断的官员。

在原本的历史中,在大明王朝的八十多名漕运总督中,有32位随后成为内阁成员。

现在的漕运总督实际上就由冯铨兼任。

考虑明代内阁职位经常被势力强大的人物长时期独占,这个纪录就值得注意。

明政府在清江浦设有检查站,负责征税、打造船只。

原来的货物税,实物征收,包括木材、竹子、铸铁、石灰、麻、煤和桐油。

其他物品则由淮安府负责征收通行税。

检查站官吏由淮安知府派任首席代表、办事吏员,工部清江浦分司郎中派任副官,山阳县派遣卫兵和勤杂工。全部职员超过100名。

检查站所有征税收据和账簿由漕运总督签发,受其严密监督。

尽管明代官僚体制被严格地划分为几部分。

文官系统和军事系统之间、京官和地方官之间、尚书大臣和朝廷特派官员之间,明显存在着不可跨越的鸿沟。

然而下层官僚体制,却表现出足够的适应能力,使各个部分能够一直地运作起来。

来自各个对立系统的官吏能够组织在一起。

明朝统治早期,全国税额总数接近2950万石。

1200万石由地方政府支配,作为官俸、行政费、抚恤金和养老金、赈济费、官府学校费和地方粮仓储存费。

另外800万石,主要在华北征收,作为驻守西北前线军队的军粮。

其余不到1000万石的税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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