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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管理蒙古,得学建奴】(第2节)

明末时期的蒙古四分五裂,漠南最强的林丹汗号称蒙古大汗,但也只在漠南得到承认罢了,还有科尔沁、内喀尔喀、土默特、鄂尔多斯诸部各自为政。

蒙古大汗只能支配辽河套的察哈尔部,分为浩齐特、奈曼、克什克腾、乌珠穆沁、苏尼特、敖汉、阿喇克卓特和主锡惕八个鄂托克,仅被漠南诸部奉为名义上的共主。

漠北、漠西都不认他。

最强的林丹汗也不过两三万骑兵,首先兵力上有很大劣势。

而且在明朝经济打击之下,装备落后,远远比不上能从大明持续获得补给的后金。

历史上,林丹汗一直被后金打得抱头鼠窜,最后被打得逃离漠南,憋屈而死。

他的儿子额哲隔年投降之后,蒙古帝国道统也被后金抢了。

皇太极灵活运用“以夷制夷”的方法,拉拢部分蒙古部落,充分发挥“八旗制度”的优越性,慢慢就把蒙古控制住了。

从经济结构上讲,漠北的蒙古各部多半还是游牧状态,而彼时的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都已经不是题主认为纯粹的渔猎民族了,而是有城寨可以居住的半农半猎民族。

这与两者所处的地理环境有关,东北在很早就已经开垦种地,而蒙古高原至今也就只有漠南适合大面积耕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哪怕当时的蒙古高原各部不分裂,也凑不出一支“几十万的大军”。

即使是成吉思汗时代,也是蒙古高原最繁荣的时代,在册户数也就五六万户。

蒙古四次西征每次也就数万兵力。

从组织架构来说,围绕古代中原建立的政权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内姓部落为主导,外姓部落为仆从,多个游牧部落组成的部落聚合体。

一般习惯称之为“游牧汗国”。

他们的首领一般叫“可汗”或“单于”,由内姓部落各酋长直接选举产生,军事民主制。

然而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坏规矩的搞成世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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