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的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其东印度公司多次改变对华贸易形式。
1728—1734年共有9艘荷兰东印度公司商船从荷兰直接驶往广州,其总货值为2533359荷盾,白银占96%,即2432024.64荷盾的白银,约合700871中国银两。
1735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放弃从荷兰直航广州,改采荷兰—巴达维亚—广州三角贸易,每船30万荷盾的投资,部分白银,部分货物,由于该形式的贸易耽搁时间较长,影响从中国茶叶的新鲜程度,难以在欧洲市场上与其他国家公司竞争。
1757年后荷兰东印度公司重开荷兰与中国之间的直航贸易,每艘荷兰商船携带30万荷盾的银元前往中国购买茶叶等商品。
基本上可以说在18世纪荷兰输入中国的白银数量在1600万两以上。
从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的1602年至1689年的87年间,荷兰东印度公司派商船直航中国。
1689年至1728年的39年中荷兰则放弃直航,而改由中国商船将中国商品运至巴达维亚。
1602年—1689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每年派遣的商船数量按照1728—1794年平均年派遣商船即3.5艘计算。
由于处于中荷贸易初创时期,其贸易量肯定不如18世纪,相当于18世纪的三分之一,即每艘商船携带10万荷盾银币,那么此87年中输入中国的白银为4350荷盾,约合877万中国两。
从1689年至1728年非直航时期,中国商船携带中国商品进入巴达维亚,在销售商品后,还会购买一些当地产品,所以回程携带的白银应该不多,为了避免过高估计白银流入量,我们暂且不将此段时间的白银流入量计入总数。
从1602年至1794年是中荷贸易的黄金时期,在这将近200年的时间里,荷兰共计输入中国白银2500万两左右。
英国1637年首航广州,开始与中国的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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