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缓和辽东满汉民族间的矛盾。
崇德年间,虽然不再发生大批汉人被杀,或汉人投毒、拦路劫杀等反抗事件了,但皇太极却仍然注意缓和清朝的社会矛盾。
他命令臣下做好“养人”的事情,尤其是对新掠取或来降的满洲、蒙古、汉人做好安置。
皇太极晚年,他的子侄们在他面前发牢骚说太祖时诛戮汉人,而今汉人有为王者矣,有为昂邦章京者矣,而满洲宗室却有为官者,有为民者,“时势颠倒,一至于此!”
但皇太极并未因此动摇其国策。
此后,皇太极屡下谕旨,主要政策有强调宽待辽东汉人,“我国中汉官、汉民,从前有私欲潜逃,及今奸细往来者,事属以往,虽举首,概置不论”;
强调满汉一体,“凡审拟罪犯,差徭公务,毋致异同”;
下令禁扰汉人,“有擅取庄民(指汉人)牛、羊、鸡、豚者,罪之”;
明确规定“汉人分屯别居,编为民户”;一改努尔哈赤屠戮汉人的政策,而代之以“恩养”。皇太极屡次谕其臣下,对于“凡新旧归附之人,皆宜恩养”,把故意扰害汉人的行为视为“隳坏基业”。
并规定“管辖汉民各官,以抚养之善否”作为“分别优劣”的考核标准。
皇太极再三申谕“今后来降之人,若诸贝勒明知而杀者,罚民十户;贝勒不知而小民妄行劫杀者抵死,妻子为奴。”
天聪二年,1629年十月,建奴兴师伐明,皇太极再三申谕“归降之明人,即我民人,凡贝勒大臣有掠归降地方财物者,杀无赦,擅杀降民者抵罪。”
皇太极“恩养”辽东汉人及其它一系列政策,当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争取辽东汉人民心的作用。
由于民族的、阶级的局限,在处理民族关系上,皇太极也是袒护满族,压迫其他民族的。
首先,他在极力淡化汉族人民民族意识的同时,又极力强化满人的民族意识。
皇太极时期,数次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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