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是我为何而活,居住任何地方的理由,是那个我在蛮荒年代梦魂萦绕的人,我将承载着她的欢笑跟眼泪,把它们当成我的纪念品,随她的脚步而去,我生命的意义是,她,就是她!
虽然这首歌里的她是女她,可是钦慕听的却是男他。
她觉得这首歌就是在唱她某些时候的心境,穆熠宸是她一切的支撑,说的再儿女情长一些,他们这一生无法分开,他们哪怕天各一方,也必须知道对方好好地活着。
钦慕唱的嗓子都哑了,才终于舍得又坐回去,依旧是那个位置,而他的手臂,他的胸怀,始终对她敞开着。
长大后才发现,后来去唱歌,都是唱的小时候常哼哼的那几首歌,拿手的,也不过是那几首歌,后来有那么多的新歌,也有些不错的,但是却再也不会刻骨铭心。
穆熠宸后来也表演起来,边唱边跳的,好像那人不是穆熠宸,就是一个闪闪发光的大明星。
别说,钦慕坐在沙发里喝着酒看着穆熠宸那骚包的架势,举手投足间还真不比那些唱跳俱佳的歌手差。
(其实就是自己的男人怎么看都好而已。)
那首老掉牙的歌被他唱起来,钦慕忍不住笑起来,眼里终于有了点点星光。
钦慕咕咚咕咚又喝了一大瓶酒,然后放下酒瓶,站起来,脱掉外套,豪放的举起手:“我也要唱!”
穆熠宸走到她身边,漆黑的眼眸戳入她眼底深处,额头抵住她的额头,拿着麦克低声问她:“唱什么?”
“第一次爱的人!”
钦慕也拿着麦克风,声音却不似是他那么诱惑,只是单纯的要唱歌而已。
她突然就退后了一步,然后把高跟鞋一脱,随地一扔,就跳上了软绵绵的黑色沙发里。
穆熠宸远远地看着她几秒,眼神里越发的有些禁欲过久的痛,然后转身去给她点歌。
第一次爱的人。
钦慕跟着音乐渐渐地扭动起来,手脚并用,不时地挥舞。
灰色的天,你的脸!
钦慕突然唱起来,手指着穆熠宸刀削斧劈的轮廓。
爱过也哭过,笑过,痛过之后,只剩再见,我的眼泪,湿了脸,失去第一次爱的人竟然是这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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