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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六章 带路党,狗腿子(第3节)

昔所纳的羌人熟户,却是狼心狗肺的。趁高永年对他们无有防备,遂执高永年叛投西夏,使得这员宋军的西陲大将遂为溪赊罗撒手下心腹多罗巴所杀,还探其心肝食之,谓其下曰:“此人夺我国,使吾宗族漂落无处所,不可不杀也。”时任高永年副将的刘仲武也厉此劫而险些被流配岭南,低调了多年方才重新崛起。

溪赊罗撒为西夏立了大功,兼之他在青唐地区的影响力,故而为西夏倚重,是享尽荣华富贵。只是他心高而命短。日达木尚不满两周岁时候,溪赊罗撒便早早死去。他这一死,于其家人那就是大厦倾倒,一遭荣华富贵如流云了。

日渥布是个没大本事的,现如今还能拉起一股人,坐上一部之主,还是赖于他老爹的遗产。

先前多次跟着西夏人与中原厮杀,现在回过头来听从中原的调遣,日渥布半点不觉违和。这本就是他们这些小头人的生存法则。

过去那种舒舒服服,前簇后拥,几十人围着斥候的好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还了。西凉城里多热闹啊,就是早前的青唐城也是热闹得很。

那时候他是人上人,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好看的,多的不得了。就是从府里随便拉扯一女使女都是娇滴滴的惹人疼。

那样的日子才是真正的过日子,哪像现在啊。也所以那种日子尤其的叫人怀念!

满脸风霜,还不到四十岁就已经花白了头发的日渥布赫然还是有来头的人。只是角厮罗早已经成为过去,溪赊罗撒更是昨日黄花。现在他就只是一个仅仅百帐的青塘羌头人。

只见他身上裹着一麻衣,发式已然不是羌人的模样,而是绾了个发髻,还插着一根乌木簪子。衣装甚是整洁,头发也没有半点油汪汪之感,不像其他羌人头人那要油迹斑斑的邋遢腌臜。

说真的,这并非都是他特意打扮出的,除了头发外,其他都是日渥布几十年来的习惯。而能保持这样整洁,于日渥布看来,许也就是他最后的一丝体面了。

毕竟他与旁的部族头人不同啊。有过曾经美好的一段时间!甚至他还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认识不少的汉字,甚至能背几首汉人的酸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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