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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章 兵锋所向(第2节)

地就是各自目标的首府。

因为欧洲特殊的人文社会环境决定着,打掉区域统治者的根基,其影响和作用将是无比重要的。

如果碰到几个软骨头,那就更好了。

三个公国的首领全都缩在自家的城堡之中,佩列亚斯拉大尔和库尔斯克的公爵根本没有派出军队发起一次反击,也就是北诺夫歌罗德的公爵在看到城外的齐军先头部队数量并不是很多时候,派出了一支军队展开攻击。

然后被齐军的先头部队放了风筝!

维谢斯拉夫带领着上千骑兵冲出了厚重的堡垒,然后他们的速度根本赶不上陆齐军!

如今这个时代的欧洲大爷们,胯下的本土马在还没有经历过优良的中东战马的混血,也没有历经过自我系统的培育的情况下,那战马的质量可远不能与历史上的同类媲美。

陆齐军胯下那些来自中亚和西亚的优良战马,能轻松的甩开他们三条街。

两军相聚着大约二十丈左右的距离,一支支箭矢飞向了齐军先头部队的身后。

李世辅连发劲矢,点杀一样射落了五个罗斯骑士。双方彼此的距离也从六七十米慢慢拉近到了四五十米,他脸上露出一抹讽刺的笑,这些罗斯人追赶的这么急,除了送死还能咬去他们一根毫毛吗?如此想着就伸手从马夹子里取出一手雷,导火索一拽,能明确的看到手雷开始冒烟了,这才顺手往地上一抛。

冒烟的手雷在滚滚的马蹄声中就落在了罗斯骑兵阵中,发出“呲呲”的声音,进行着生命的倒计时。

有一就有二。手雷的爆炸威力并不大,可对付罗斯人的战马却已经够了。不断的爆炸直接瓦解了他们的队伍,受惊的战马乱跑乱冲,把整个追击骑兵群的势头彻底搅乱。

而先前还跑在前面的齐军先头部队就纷纷兜转回码头,先是一轮狂风暴雨的攒射,然后把弓箭一丢,李世辅一马当先,挥舞着大枪冲进敌阵,那是挡者披靡。

长枪所向,无有三合之敌!

李世辅就是这样牛逼,一个陕北之地走出的汉子,靠着一身出众的武艺,靠着自己的敢打敢杀,成功的进入了陆皇帝的眼。

相比那成闵、王胜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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