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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王小明的半生(第3节)

离开的时候,忽然泥石堆里传来微弱的哭声,这才知道原来并不是所有人都死光了。

施丰臣收养了那个被石头砸断了腿的婴儿,为了让他能安安稳稳地活下去,给他取了个最普通的名字。

从那之后,王小明就一直跟着他,从豫州到南河州再到朝歌城,做着琐碎的杂事。

施丰臣没有教过他什么,甚至连识文读书都没有教。

现在王小明在清天司一个库房里打杂,每月休沐两次的时候会回来看看他。

“师父,饭做好了。”

灶房里传出了王小明的声音。

施丰臣端着一碗白饭,看着灶台上那盘诱人的白油菜炒腊肉,说道:“以后莫要随意花钱。”

他的薪俸虽然不低,但大部分都用在了别处,很是清贫,自然给不了王小明什么钱。

王道:“腊肉是七十二给的,没花钱。”

施丰臣知道他说的七十二是他的一个工友,没有再说什么。

饭吃完后,王小明端来一杯热茶,说道:“师父,喝茶。”

施丰臣接过茶喝了口,眯了眯眼睛。

茶是家里常喝的粗茶,但只要足够烫,喝着便舒服。

王小明知道施丰臣这时候心情极好,小心翼翼问道:“师父,我什么时候才能跟您学?”

施丰臣睁开眼睛,看着他问道:“你真要跟我学?”

“是的。”

王小明的神情很认真。

施丰臣沉默了会儿,说道:“其实你不知道,你小时候我就请人看过你,你的根骨很不错,修行应该有前途。”

王小明忽然站起身来,愤怒地喊说道:“我不修行!我是要跟师父你学查案。”

“查案需要的是脑子,但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阴谋没有太多意义,智慧也如此。”

施丰臣看着他的眼睛,无比严肃说道:“我们面对的都是修道者,如果你要跟我学查案,就要去修行,要变得比他们更强……当年我拜在三清宗门下,是如此想,可惜的是我的天赋太普通,在这道路上走不了太远,但是你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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