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这个工作我承包了!除虫的车你给我提供情报,但催眠瓦斯不用,相信我,我能配出来效果更好的……醒来就像睡了一觉那么舒服!”
沈言猜到那个新伙计应该是黑人富兰克林——三主角之一,聪明、自负、出身黑人社区但不愿意成为帮派分子,想挣脱泥潭出人头地,与当地的氛围格格不入。他想上进但毫无机会,连一份正式的工作都找不到,直到人生的轨迹与退休的大盗老麦发生交集。抢劫珠宝行对麦克来说是迫不得已的重操旧业,对他来说却是一生中唯一的良机。
果然,麦克和莱斯特可不像沈言那么不靠谱,说溜走就溜走几天见不到人,论犯罪他们才是专业的。因为需要的钱数不是很多,麦克和莱斯特在经过慎重选择后,排除了几个大目标,最终将抢劫目标定在一个风险较小的珠宝店身上。
然后他们去现场拍照,确认摄像头位置,找到珠宝店的建筑图纸,发现了风机通道,又确定了珠宝店使用的玻璃柜是普通而非防弹的……最终才形成了一个智取的计划——先找黑客黑掉珠宝店的监控和警报系统;然后让催眠瓦斯通过空调室外机进入店内,催眠所有人;最后再由麦克等人伪装成除虫公司的员工,带着防毒面具破门而入。
他们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清空所有珠宝,沿着预先选定的通道撤退。而这阶段沈言负责驾车阻挡和清理追赶的警察,当几人全部逃脱后,珠宝交给莱斯特脱手……所有参与行动的人离开洛杉矶度假(避风头)。
整个计划将在两个小时内完成。
刚刚打电话,就是老麦将整个计划的全过程告诉他——老麦现在并不缺钱又有些拿不准沈言的想法,所以这个电话既是通知也是必要的试探。原因很简单,他和莱斯特都希望沈言也参与一部分前期的准备工作,这也是一种检验。
一旦发现沈言不靠谱,计划立刻终结!
所以沈言听完提前准备的部分之后,既然麦克他们做了侦查部分,那他就主动将另外两件事承包下来。一件是获得催眠瓦斯,这个他自信亲手配的药剂催眠效果,会比警用的催眠瓦斯效果好;第二个就是偷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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