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翅飞了出去。
与在荒岛上看见的血火蚁不同,这三只乃是蚁后,比牯们的同类要
大得多,身长足足有半尺左右。
只有三只,稍微少了一点,不过没关系,就如同植物,只要有一粒
种子,总有办法让牯的数量持续增加下去。
那三只蚁后出来以后,并没有像林轩攻击,而是很拟人化的露出慌
张之色,双翅一展,就想要夺路逃远。
作为蛮荒奇虫,而且还是最高阶的蚁后,灵智固然没有开启,但其
聪明程度也远非一般的灵虫可比勺
蚁后的作用是繁衍生息,并不具有强大的攻击力。
一见情况不妙,就要夺路而逃,不过这自然是痴心妄想。
林轩养了那么久的玉罗蜂,虽然一直没有能够催熟,但对于各种灵
虫的脾气,岂能不多少知道一些。
袖袍一拂,一片青芒飞掠而出,就将三只蚁后裹住。
形成了一个硕大的光球。
三只蚁后在里面左冲右突,从哪里能够冲入束缚。
而林轩的另一只手,在腰间一拍,已有不少合用的材料被他取了
出来。
林轩的阵法造诣,虽不能说是宗师级,但也颇为的了不起,很快,
一个小巧精致的认主法则,就已然成型。
林轩右手抬起,一道青芒飞出袖口,在手腕一绕,顿时,殷红的鲜
血,滴滴答答的洒落下来,爆成一团血雾,林轩又张开嘴,喷出一道本
命真元,与血雾混合,一同融入到法阵之中。
其安,普通的灵虫认主,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
不过林轩对血火蚁很是看中,如此做,也是以防万一,以后这血
火蚁就算再发生什么变异,也不可能脱离自己的掌控。
小心无大错,聪明人考虑事情,也要尽量稳妥长远。
随后林轩一道法诀打出,指挥着那包裹着蚁后的光球落到阵法之
“起”
灵光喷薄,认主的阵法开始运转了。
整个过程并不繁复,只用了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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