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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受篆道士(第4节)

一道、全真道等道派之法推衍而来,赐名‘仙道’,实为神道附庸。

以神道,御仙道。

仙道修士,称‘道士’、‘法师’、‘真人’、‘天师’。

所修之法,均以神道为基础。

有神,则万法通。

无神,则万法晦!

如李三全此前所用的‘城隍驱邪镇鬼符’、‘诰屏神行符篆’,均是以自身法力,沟通松溪县神灵绘制而成。

有大威能!

若无神灵准允,李三全万万炼不出如此符篆。

林诏立此‘仙道’,宣扬神道信仰,神灵神威。

道士绘符制篆、捉鬼拿妖除魔,行的是神道权柄,借的是诸神神力。百姓感恩戴德,神道信仰自然也就深入人心。

这种方式,在洪荒中早就得到印证。

正一道、全真道等道门,门中道士行走天下,香火不绝。祖师前辈于天庭之中,地位也是颇高。

二十多年前,林诏就曾研究过一些法门。

如请神之法。

只是那时,神域狭小,神道规则孱弱,无以为继。

此时占据松溪一县,总算有用武之地。

林诏借鉴前世道门,于清溪山建立‘步虚道’,意指追求神仙之道。

步虚道第一批弟子,则以‘地府’成员中挑选出的庙祝为主。

李三全、郑兆坤等,都是其中之一。

统共一百三十二人。

修行三年。

有二十八人点亮天心,成就受篆。可神域之外行走,斩妖除魔。

这二十八人。

自称——

道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