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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烈日灼军】(第3节)

着大片芭蕉叶,些许阴凉依然无法驱散高温。蚱蜢甚至觉得身体与礁石接触部分被烫熟了。他听到身后黑人那大舌头独特发声的喃喃祈祷:“快来吧快来吧,在我被煮熟之前快来吧……”

赵猎一身甲胄,领系大麾,猎枪横膝,安坐在重楼台高椅上。头顶有侍卫打着青罗大盖伞,身侧护卫是已经长出半寸多短发的觉远,再后面舱檐阴影下,是几位随军医侍。

觉远现在算是还俗了,但依然使用法名而不是本名,这里也有赵猎怂恿之功,谁也不知道他是因为这法名在后世颇有知名度比较顺耳的缘故。根据赵猎观察,觉远武力值是没得说,射击也很精准,作为战士,技艺一流,但也仅止于此了。或许是当和尚久了,他勇猛有余,凶悍不足,心存怜悯,并不适合冲锋陷阵,加上缺乏指挥能力,混将军是不可能了,不过倒是个理想的贴身护卫。

赵猎现在不再红巾裹头,而改戴一顶钢盔,钢料来自他的武器库,坚固自不待言。这顶钢盔外形与宋制式头盔颇相似,顶竖半尺赤缨,两耳飞凤展翼,唯有两点不同,一是前额部分有凸出的盔沿,二是有面甲及箭形鼻锚。盔沿的用处是遮阳,以免阳光晃眼影响射击。面甲可防箭矢,鼻锚可抗近距重击。作战时面甲一合,配上森森鼻锚,分外狰狞可怖,令人胆寒。

赵猎的铠甲则是一袭亮银山文字甲,在项顿、披膊、护腕及前后心圆护等部位还有云纹镶金边,十分华丽抢眼。这套铠甲是皇家内藏之物,为杨太后所赐,作为对他勇夺崖城的奖掖。

若在后世现代战场,一切指挥皆有电子通讯,指挥官穿着是越低调越不显眼越好。但在古代不同,一军主将必须醒目抢眼,最好能让三军将士一眼就认出。独特盔甲只算是标配,更竖大旗于中军,以便将士识别,如此方能指挥如常。

虽然人马少了点,好歹也是一军主将,赵猎自然不好再随随便便背着他的雷明顿,于是给三把枪都配上了枪套,也算是正规化了。手枪枪套样式与现代枪套一般无二,枪扣采用的是磁性扣,内缝一小块磁石,套盖缝一小块铁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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