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民事赔偿这一块,恐怕得按同期存款利率判决,而且程序繁琐、执行困难。
假如真到了那一步,赔偿还是这个结果,而且对谁都没有好处。洪桂柱未必会被判重刑,甚至可能只判个缓刑,恐怕连牢都不用坐。这其有三个原因,第一是当时魏凡婷确实联系不,第二是魏凡婷出现之后,他也愿意把钱还回来,只是在数额有分歧。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条,虽然没法说得太明白,但是谁都清楚,当时地方政府把很多事情都推给工程公司去想办法,还要在规定期限内赶工程进度。洪桂柱是实在没有办法,为了保证市政工程顺利推进才那么干的……”
丁齐笑了:“你说的这三条,才是我们能坐下来协商的原因,否则直接报案了,哪里还会给他私了的机会?但孙经理不要忘了,我既不是警察也不是法官,不负责破案子也不负责判案子。我是代表魏凡婷来处理这件事的,只是在维护魏凡婷的正当利益……孙经理啊,你有没有学会博弈论?”
孙达一怔,怎么讲着讲着跑题了,有些不解道:“有点印象,如‘囚徒的困境’啥的,但是早忘光了。”
丁齐:“那不谈了吧,说点别的。对于魏凡婷来说,假如闹了法庭,赔偿还是四百万加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而现在洪桂柱只答应赔这么多。也是说把事情捅破了,魏凡婷并没有损失,但是洪桂柱呢?
从心理学角度,这是个双避式冲突,要么回避刑事惩罚,要么回避更大的经济赔偿,道理明明白白,我不多说了,看他自己怎么选吧!但他不可能同时回避这两个结果,而且说句实话,假如真了法庭,他的各种损失加起来恐怕远远不止这七百二十万,这是弱智都能想明白的问题!”
孙达尴尬道:“丁老师啊,我清楚你的态度了,要么报案让法庭判,要么赔七百二十万。既然是这样,洪总托我带了另一句话,不是对魏凡婷说的,是私下里对丁老师您说的。他现在算想尽办法去筹款,最多也只能拿出来五百万,总不能去砸锅卖铁吧?
这五百万不论魏凡婷最终拿多少,剩下都是给丁老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