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皇,好像言之有理,但其实就是没有一点儿核心内容。
这一碗羊肉炒饭之所以那么好吃,除了因为我本身对于厨艺有着极高的天赋,以及四处探寻美食之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在刚才一顿眼花缭乱的操作中,趁着旁人眼花,放入了一点儿噬心蜂的蜂蜜。
这一次出来,无论是噬心蜂的蜂蜜,还是蜂王浆,我都带了一些。
不多,但这些东西是足够了的。
而这个,就是我胆敢在这儿吃霸王餐的底气,当然,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我发现这家馆子看着挺大,但好像是人手不足,应该是需要招人收的。
正是冲着这一点,我方才在观察了几个小时之后,走入了这家羊蝎子小馆。
说到这里,有人或许会有疑问,说你身上既然带着噬心蜂的蜂蜜和蜂王浆,为什么不拿出来,在街头贩卖,用来换钱呢?
有了钱,也不至于这般落魄,还跑去吃霸王餐。
这里简单解释一下,且不说这东西是否能够被人看上,花钱买走,就算是有人买了,它能卖多少钱?而在这个人流匆匆的街头,我给人讲噬心蜂的保健作用,人家能理会我?
钱不多还是其次,再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想要先融入燕京的生活,就必须找到一个突破口。
我得现在这儿扎根下来。
最后一个原因,则是我从小就一直有一个开餐馆的梦想,之前是为了生活奔波忙碌,来不及实现,之后又要为了性命奔波,更不可能实现。
现如今,我也算是圆梦了。
果然,在加了料的羊肉炒饭加持下,原本提着菜刀,怒气冲冲的厨师老图脸色和缓许多,而老板娘娜姐在吃过之后,眉头也松了下来,老图看了老板娘一眼,然后问我:“以前学过厨师?”
我摇头,说没有系统的学过,但这些年走南闯北,跟过一些师父,学了个大杂烩。
旁边的杏儿尝过我的手艺之后,一下子就热情了许多,问我:“走南闯北?你跑动跑西,是不是都像刚才这样干的?”
我笑了,撒了个小谎,说对,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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