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吃饭比较省钱为借口。但其实徐珊珊更多的是想要观察一下王朝的为人。因为在饭桌酒桌上很能体现一个人的本质。
这观察观察,徐珊珊就发现王朝这个人真的挺好得。
徐珊珊也不是没有处过男朋友。毕竟这个年纪了,没有处过男朋友那是逗你玩呢。不过之前的男人都没有和王朝这样的。王朝不像是一般农村的男人那样喜欢摆大男子主义,不干家务什么的。王朝虽然不会做饭,但是每次收拾洗碗都很好。
而且和自己搭伙吃饭之后,偶尔还会送自己一些小礼物。
一开始徐珊珊也许只是对王朝有好感,但是现在她可以很确定了,自己就是喜欢上王朝了。甚至想到要和他结婚。
“嗯,做外卖骑手,听说一个月能赚六七千。像是王朝这么努力的,一个月应该有万把块钱。王朝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这钱要留着,以后结婚买房子要的。彩礼就可以少点,只要一万八。不过跑外卖不是长久之计,太累了,而且年纪大了会有风湿腰痛各种疾病。”
徐珊珊神游天外,而王朝则在她面前挥舞了一下手:“徐珊珊怎么了?”
“哦,那个什么。王朝哥,我有点饿了。你饿不饿?我们一起吃个夜宵吧。”
王朝自无不可。
在小区门口的烧烤夜宵摊上,王朝点了一百块的烧烤。
“这钱我们还是一人一半吧。你跑外卖赚点钱挺不容易的。”徐珊珊想要将五十块钱交给王朝,王朝死活不要:“平时吃你做的那么多饭已经很不好意思了。”
“搭伙你是给了钱的。”
“那只是菜钱,你人工也没算啊。”
“你还和我算的这么见外?!”
“……好吧。”王朝无奈的把钱收下。
徐珊珊如同打赢了一场胜仗一样:“诶,王朝哥。你以后准备干什么?”
“以后?”
“对,就是以后不跑外卖的话,你想过做什么吗?”
王朝抬起头看着被乌云遮住,只能透露出一丝丝光明的月亮:“没有想过,如果可以,也许去干回老本行吧。虽然那个时候可能我已经被淘汰了,技术迭代太快了。但那也是很长久以后的事情了。想的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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