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
十分的后悔。
弗兰奇对于自己的人生抉择非常的后悔。
原本出生于俄亥俄州的工人家庭,自己原本就应该接自己老爹的班,去加油站上班来着。虽然那个加油站只有两个加油机和小小的便利店,但那也算是个安稳的活计不是?
自己为什么要努力读书?
自己为什么要拼命的奋斗?
为此自己搭上了自己生命中最好的学生时光,没有接受快乐教育,没有和傻缺同学们尽情的玩乐。
而是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学习。被那些连英文拼写都不及格的同学们叫做书呆子。
当然,当然是书呆子。
因为对于美国中学五年级的公立学校学生来说,其中许多人弄不清楚三元二次方程,甚至不会开根号。当然了,考试的时候老师允许学生使用科学计算机解决一些‘复杂’的数学题。比如说开根号什么的。
只是有的傻缺连科学计算机都不会用,哪怕老师都已经演示过了,他们依旧不会用。
从前弗兰奇很看不起这些傻缺。但是现在却很羡慕。
因为至少那些傻缺们在中学时代是快乐的,他们喝酒狂欢泡马子。然后没有考上大学,或者上个很垃圾的社区大学,继续四年或者三年的快乐教育,让他们人生继续快乐。
最后毕业了找个简单的活计,比如说在麦当劳上班,比如说去沃尔玛上班。每天做着很简单机械的事情,虽然枯燥乏味薪水少,但是他们很快乐啊!
对的,因为只要知识越少,大脑越小,那么所需求的东西也就越少,快乐就越容易满足。
自己应该向那些曾经的同伴们学习,当一个快乐教育下的美国佬。为什么非要挣脱自己的束缚去强行挤进精英教育呢?!那本来就是精英才该进入的世界啊。自己为什么要强行挤进去呢?
自己废了那么大的心力,最后挤进了这个阶级。但是现在呢?
弗兰奇环顾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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