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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1章 经世致用踪源〔大改〕(第3节)

取。

这种文风代表人物中,最明显的一个特殊种类,就是把全部精力都放在这六个字的后三个字上——灭人欲。

他们这种做法,如果程朱这些前辈创始人能够出来说话,一定会大怒,拍案而起,痛斥他们的不学无术!

告诉他们这六个字的本来意思是什么!

存天理,灭人欲,说的是天理是天理,不要把人的一些被**主导的杂念掺进去!

你掺的人欲越多,存留的天理越少!

都是人欲了,你也就没有天理了!

你知道你们在做什么吗?

你们就是打着红旗反红旗!

口头上在使劲嚷嚷“存天理,灭人欲”,实际上做的,却是“存人欲,灭天理”!

因为在实际效果上,你们满满的都是人欲,哪里有半点天理!

所以老百姓直接向苍天申诉“没天理呀!”

你们这些混账,上上下下都让你们得罪尽了!

丁善庆作为一个顶尖学者,自然知道这个真髓,也一直倡导这个真髓,可是问题是,存天理的要求,就必须远离人的一些欲念,这人的欲念都是由人的需求而来!

如果没有人的**、不管人的需求,存那个天理又有什么用呢!

所以必须找到二者直接的桥梁,把二者衔接起来,天理要存,人欲也不能全部灭净!

于是,他经过多年的研究,而且一直和曾国藩探讨,确立了两个治学方针,作为岳麓书院的教学座右铭。

这就是“格物致知”和“经世致用”。

其中格物致知,是存天理的一个原则,也就是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

这这个理性知识,就是天理。

“格物致知“一词出自《大学》。

格,至也。

物,犹事也。

致,推极也,

知,犹识也。

格物致知是儒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概念。

北宋朱熹认为,“致知在格物者,言欲尽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这是朱子对“格物致知“最概括、最精确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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