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让人安生,人都在。”
青木想了想,好像是真的。
于是,雷虎后背一躺,脑袋咣当一下撞在地面上,呼噜声继续。青木眼珠子转悠了一会儿,打了个哈欠,翻个身继续睡。
格桑都快绝望了,这帮没有义气的家伙,自己喊救命了,都没人来帮忙。如果雷巨等人过来,只要手中带着武器,炎虎可能就会知难而退了。而格桑一个人根本就应付不过来。他还有一个疑问,为什么李顿一直没有出手?
是啊!
李顿在他心里已经是大魔王的存在了,可是这家伙还真能忍。难不成他不知道炎虎的厉害吗?
李顿还真的不知道炎虎有多厉害,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听说过,也没有遇到过这种生物。他才来蛮荒几天啊!能够整明白蛮牛部落的事已经很不错了。加上苍鹰部落的突然事件,满脑子都是留下来?或是逃跑的念头。根本就无暇去打听蛮荒各种情报的时间。
炎虎好奇地看着格桑,脑袋晃悠了一下,觉得这家伙是个傻子。仰起脖子在空气中闻了闻,咦,意外发现。好像还有人,可为什么都没有动静呢?野兽的鼻子是非常灵敏的,事实上,在蛮荒时代,人的感官也没有退化多少。就连李造的鼻子都能当缉毒犬来用,更何况是顶级野兽的炎虎?
这家伙眼珠子不停转悠,视线在李顿和格桑之间来回,似乎在犹豫,当食物只有一份的时候,当然吃下肚子是最保险的。
可问题是两份?
炎虎糟糕的智商开始犯嘀咕:“两只两脚羊,到底吃吃那一只?好纠结!”
别看格桑人高马大的,似乎是顿大餐,可炎虎已经对食物的大小并不在意,反而对于实力更加青睐。强大的人,身体内蕴含的血脉更加的浓厚,滋味更加香甜。它是已经有了初步智慧的生物,或许继续成长之下,可以成为荒兽。想到这里,炎虎口中的唾液就忍不住顺着伸长的舌头往下淌,涎水滴滴嗒嗒地掉落在草丛之中。犹豫再三,它做出了一个决定,把好吃的先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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