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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 善后(终)(第2节)

下的主动交田免罪的谕旨,最终只得老老实实的把侵占的几千顷军田上缴到了巡抚衙门,还被额外追缴了积欠的十几万两白银,虽然实际数额远不止这么多。

而各地的卫所在经过陈邦彦一番雷厉风行的整顿后,世袭将校落马无数,那些世袭指挥使、千户百户们因为卫所制的没落,营兵制的兴起早没什么政治地位,在行都也没有有力的党援,是贬是杀不过是巡抚大员陈邦彦一句话罢了。

短短一两个月之内,通过抓捕刑杀,抄家追缴,陈邦彦就得到了黄金九万三千六百两,折合白银约一百二十余万两,还有白银二百一十余万两,共计约三百三十余万两白银,奇珍珠宝无算。

此外还有精细粮食四万五千余石,十个卫,二十个千户所共清理出军田三万三千余顷,共约五十余万亩。

其实明初时朝廷严禁民间用白银交易,一直到了弘治朝,禁令才有所松动。

真正大规模银钱通用,那是万历朝之后的事了。那也是因为西班牙崛起,从南美运来大量高品质白银购买中国的茶叶、瓷器和丝绸,否则中国根本没有足够的贵金属来满足日益达的商品经济需要。

此时的一两白银购买力约合后世的人民币三百元之多,一个县官年俸银不过四十五两。寻常五口之家,一年的开销也用不到十两。

三百三十余万两银子相当于后世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十亿人民币的购买力,在那个人均年收入普遍只有千把元的时代算得上一个天文数字了,由此见那些乡绅豪强和世袭将校积累的财富有多少庞大。

明末确实是很吊诡的情形,一边是民间富裕,白银大量涌入,一边却是官府一贫如洗,连皇帝也要穷的当裤子。

由于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财富向少数权贵官僚高度集中,“三年清(不是指清朝,是清廉的意思)知府,十万雪花银。”是这时候的真实写照,而陈邦彦查抄到的脏银赃款也正是这句话的有力旁证。

追缴到的金银粮食统计造册完毕后,除却救济广西灾民所用外,剩余的陈邦彦派出两千侍卫亲军通过水路,四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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