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剧来得实惠。
简单视察完自己的两处产业,林淼又交代了一下江洋,改日把15层也买下来,便抓紧回了家晚上还有两套卷子要做。
八岁幼童半工半读撑起一个家的生活,真的好心酸……
之后几天,好消息一个接一个地接踵而至。
先是《虫儿飞》荣获“我最喜爱的春晚节目”歌舞类一等奖,着实有些出乎林淼的意外,原本他以为能拿个二等奖就算不错了。不过没时间去京城领奖,只能让市宣传部的领导再代为跑一趟京城,但也错过了一次和小萝莉相聚的机会。
再然后是老林和刘凰淑扯皮多日,终于把帅波的合同谈了下来,最后谈定,每卖出一盒磁带,帅波可提成一块二,其中那两毛,估计是刘凰淑的经济酬劳。
但这点小钱林淼没当回事,这份合同谈妥之后,林淼周二又去东瓯市文化出版社走了一趟,《寻仙灵界篇》和《中国歌坛新势力吴绣波个人专辑》的合同一起交给了丁少仪。
在丁少仪的各种唉声叹气下,两个人终于还是敲定了最后的协议。
《寻仙》第二部林淼和老狄抽头六成,其中五成五归林淼,余下四成则是除东瓯市文化出版社的渠道运营抽成,帅波的专辑发行也由出版社来做,林淼稍作让步,除去包括帅波提成在内的成本,最后利润跟出版社五五开。只是丁少仪依然觉得委屈,认为被帅波和天源文化占了便宜,按道理帅波拿多少提成,东瓯市文化出版社也该有议价权才对的,林淼和帅波抢先签合同,属于不讲理的先斩后奏,给出版社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
可总归,她还是签字了。
毕竟版权在林淼手里,签了字出版社好歹预期能多拿几百万,不签字就一分没有。
不爽归不爽,但她又不是傻逼。
跟丁少仪把《寻仙》第二部的合约谈妥后,林淼的账户里,第二天就多出了2000万,其中1200万是《寻仙》第一部前两册的提成,800万是港台两地《寻仙》第一册的二十年版权买断收益。林淼从银行回来,拿着存折傻眼了半天,然后拿给老林和江萍看看,老林默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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