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模式,然后等时机成熟了,再把重心转移回来。
其余野生的还没成名的歌手,尽力能挖就挖,挖不来也不在乎,再加上老狄、华仔几个作家,天源公司的合伙人,往后最后也超不过20个,所以为了照顾大佬的情绪,哪怕其实有大部分是需要一对一照顾的,可也总有小部分人,实际每年跟经纪人的联系次数只有一两次,这样甚至可以安排郭凤祥自己兼任某些内容合伙人的经纪人,好歹是公司ceo,哪怕是一带多,对那些将来的大牌合伙人来说,也足够体现林淼这边的诚意了。
这两个业务部门除外,审计部也用不着多少人,本质上无非就是对内和对外的监管,天源文化内部的账,大钱有郭凤祥自己盯着,至于小钱——每年公司的运营费用只要不是不合理得太离谱,林淼基本也无所谓。水至清则无鱼,有些事情,不论什么机构,都是难免的。叫人来干活,就得让人恰饭,关键是个度。
还有最后的法务部,那就更不用操心了。完全可以作为一支单独力量去战斗,等往后规模大了,林淼都已经想到要专门弄个法务公司,进一步实现“709集团”管理的“清爽化”。
——其实林淼对天源文化的公司内部管理改制这件事,已经琢磨了很久了。
中间有那么一段时间,他感觉天源文化最多一年顶天了也就三五十个亿的利润,相比起江海房开的广大前景和小可爱科技的科幻未来,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等《寻仙》和《猎魔笔记》连载完,完全可以扔掉这块业务不要;但最近转念一想,文化产业这东西,利润还是其次,更重要的,还是蕴含其中的企业形象和软实力。
试想一下,如果一家综合性集团手下,握着超过10个超级明星的卖身契,这对企业产品的发展和宣传,将起到多大的直接推动作用?尤其是互联网行业,将来不论做什么,都需要依托流量和曝光度,而这些明星的引流效果,林淼可是亲身体验过的。
尤其是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起始阶段。
林淼在脑海中勾画出的蓝图,庞大而细节丰富。
不过落实到具体操作层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