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会记住。我这记住不是记仇,而是长记性,以后就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如今的我,就被《元兴日报》2月11日的头条新闻给打疼了。
《昭熙公主与十八岁传奇上校喜结良缘》——这是主标题。
《不畏艰险,大爱如山恋美人;时隔八年,祸星冤名得昭雪》——这是副标题。
在看到这对标题的瞬间,我就感觉脑袋“嗡”的一声。如果这个十八岁传奇上校说的是我,那这篇报道说的就是我和那位克夫公主、天煞孤星要结婚的事。
等看到正文,我就更淡定不了了。
正文里说的那个“少时因家贫辍学,流而为工”,又在打工时“得文公赏识,募从军,初年擢少尉,成绩优异”,在军中“满二年,擢大尉,聘入元兴陆校”,如今“逢新军编练,文公器之,擢上校,以为练”的家伙,除了我以外,还能有别人吗?
除了“得文公赏识,募从军”这段和事实完全不同之外,其他部分和我的个人经历完全吻合。更何况后面还直接引用了前几天的新闻,说我就是救助了孕妇,和人力车夫并肩跑步的那个校官,我再一次上报纸的事已经是板上钉钉了。
对于这段内容,我是有心理准备的,因为我已经知道了文祥武要把我树立成楷模的事,让我慌乱的是后半部分的内容。
正文中说,我与昭熙公主,也就是那位克夫公主、天煞孤星,是“幼年相识,初以姐弟相称”,“少时成情,私定终身”,因为正文是以我为主视角写的,所以这里的“幼年”和“少时”说的都是我的年纪。
对于我俩“成情”,且“私定终身”的原因,报纸写的非常详细。他们说,昭熙公主死了未婚夫,被扣上克夫公主、天煞孤星的帽子之后,她便想要跳河寻死,却被我救下。昭熙公主得救之后,失声痛哭,说自己以后再也嫁不出去了,要孤单一辈子了。这时,我便英勇的站了出来,对昭熙公主说:我娶你!
当然了,这只是我个人的白话翻译。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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