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出去。”
那室韦人头也不回,转身就去。去寻那逃出生天的路。
忽然不知哪个山头有人大喊“在这里,常凯在这里!”
随即呼喊大作,到处吵杂不已。
常凯再次抄起长刀,牙关一咬,指着大同的方向,大喊“弟兄们,随我走!回大同!”
“走,随王爷回大同!”
“回大同!”
一声回大同,似乎就又让这几百军汉精神奕奕。
只是那山岭之间出现的闪烁身影,早已漫山遍野而来。
那大同城头,一个手握暗红色宝刀的年轻人,早已不再厮杀,只是在城头上,迎风而立,任由高处的风拂过脸颊,脸颊上的血迹早已风干,夕阳在侧,照在铁甲之上,也散发出暗红色的光。
若是细看,还能看到年轻人持刀的手,正在不住颤抖,年轻人似乎想忍住手臂的颤抖,却又如何也忍不住。
一旁还有一袭红衣,红衣迎风招展飘荡,这件红衣,其实本是白衣。红衣上搭着的长发,被干透的鲜血结成了团,风不小,却不见青丝飘舞。
尸山血海,再也不仅仅是一个词,而是面前所有的一切,看到的,闻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
人,娘生爹养,一日饭食,日复一日,长十几年成人,可以娶妻生子,可以下田劳作,可以拿刀保家卫国,十几年何其漫长,长大成人何其艰难。好书记得一定要分享哟,快去分享醉书楼小说网www.zslxsw.\\com吧
只是死得太过轻易。
“文远!”红衣女子轻轻开口。
“文远?”红衣女子加大一点点音量再开口。
“嗯?”年轻人反应过来,转头“霁月,怎么了?”
“还是江湖好。”女子说了一语。
“嗯,你说得对,还是江湖好。”年轻人答道。
“文远,过不得多久,你要及冠了。”女子记得,记得徐杰是那一年夏季发大水的时候生的。那一年这个女子三岁,对那场大水依稀也有一些记忆。
“哦,及冠了,二十了,该戴冠了。”徐杰话语之间有些木讷。
“大喜事呢,当大宴宾客,长辈们都要参加仪式。”女子在这城头尸山血海中,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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