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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二章 葵花初绽金乌栖(四)(第3节)

人说道:“昔日三苗作乱,舜命人持干戚而舞,有苗乃服。如今墨者先动巫祝,虽然未动我等,可也需持干戚而舞,告诉这些墨者,想要在沛邑停留,必要臣服。”

“若是此事不管,日后墨者尽收民心,一旦做清田洫、查私亩之事,我们怎么办?”

“《书》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而无患。《诗》也曾说:桑土绸缪。说的正是这样的道理。”

“我有一谋,可让墨者知难而退。”

这人引经据典,显然也是贵胄出身。

此人出身杞国贵族,便是杞人忧天的那个杞国,作为周的三恪之一,用来延续夏的祭祀。

几十年前,楚人灭杞,杞公族部分逃亡鲁国,部分避祸沛、邹、滕等地。因其有夏禹祭祀,有曾是周之三恪,因而后人多以夏侯为氏。

真正的夏侯氏尚在鲁,此氏只是小宗,此时尚不可以此为氏。

这人又道:“如今墨者已自承毒杀巫祝事,可毒杀巫祝因淫祀事,不能以此定墨者之罪。”

“但《礼》曰: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

“血亲复仇,无人不认可,正可以用此借口,来让墨者知道沛邑之事他们最好不要管。”

他这个借口一说,在场诸人幡然醒悟,连声称赞,这的确是个极好的办法。

此时市井游侠死士极多,有些人专门就靠替别人报仇为生计,年入百金。

社会的风气也是如此,法律不健全、氏族时代刚过去不久,血亲复仇、民间私斗这样的事,一般不管。

秋官中有一官,隶属司寇,名为朝士。

朝士的主要工作,就是登记私仇。

如果谁的父亲、兄弟被人杀人,那么就可以到朝士这里登记。只要登记在册,日后你雇人或是亲自动手把仇人杀了便不犯禁。

秋官掌刑、地官掌民。

地官中又有官名为“调人”,主要的职责就是调解民事争端,尤其是私仇、血亲仇之类的事,在城中是需要地官出面的。

要么将两人分开不准见面,要么就等到复仇完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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