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怎会奇迹般消失?”“又怎会像他那样……”“热心啊?”声音到底有多快呢?由古至今,从来都没有人能测度声音的速度,只是,假如一个常人跑毕一里,约需用拄香时间的话,那么一个比声音更快的人,要跑毕这一里,或许只需要……血犹未乾。
小南双臂的血仍源源不绝汹涌溢出,当然不会如此容易乾透,然而受伤较轻的小猫,额上的伤口虽已止血,唯他的血还来不及乾透,沈牧己抱着这双小兄妹,“快如一道惊雷般掠至一里外的关圣庙方圆十丈之内。
只因为适才他已豁尽他一生最快的速度,他把自己的轻功发挥至空前未有的最高境界,他一定要在小南血未流尽前找着那个大夫,把他救活过来。
还有小南那一双手。
他曾说过要用这双小手把无双城改观过来,如今壮志未酬,沈牧怎忍心让自己一生所收的第一个徒儿黯然死去,他一定要救活他!血,已无限凄厉地沾湿了沈牧的衣衫。
想不到他此行本为查探倾城之恋而来,此刻竟为了一个孩子的生死而“劳碌奔波”;沈牧啊沈牧!你似乎并不适合在这个江湖混呢!沈牧但见经历昨夜那场爆炸后:关圣庙早已一片颓垣败瓦,可是他已对此庙“无心眷恋”;眼前急伤,必须尽快找出那向红色砖屋再算!他环顾四周,依旧茫无头绪,遂不由分说一纵而起,便跃至庙外一棵足有八、九丈高的参大古树顶上,极目一看,脸上不展的秋云当场一扫而空。
他终于找到了那间红色砖屋!愈是接近,沈牧愈便愈觉得这间红色砖屋残旧不堪。
从外观来看,这间砖屋倒也不小,似乎内里还有一个庭园。甚至还会设有东西二厢……
只是,这间屋子异常破旧;门外那些砖墙,每块砖均残旧得如同千年化石,仿佛干脆得可以一指戳破;或是放声一吼,也会把整间屋子震塌……这间屋子有多久历史了?沈牧猜测着,一百年?二百年?三百年?抑或,至少已有千年?面对如此破;日的陋宅,尽管沈牧非常情急,也不敢奋力拍门,过于惊动这位可能已有千岁的“老人家”,恐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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