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每个月花一个普通白板英雄的维护费,就能换来一万多金灿灿的克朗,简直比抢还来得快。
当然了,石头也不会完全被金钱蒙蔽双眼。
作为从一个高度发达的商业社会穿越过来的人,虽然他以前跟生意人唯一的交集就是收保护费的时候,但再怎么也接触过一些现代的商业知识,多少也耳濡目染了一点最基础的经济学和营销学。
起码知道商品的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影响,知道什么是饥饿营销,因此就算产量上来了,他也不会一下子把货全部卖出去。
最关键的是,他这是独门生意,根本不怕有人山寨。
那些商人就算把酒拿回去研究一辈子,都仿造不出来,因为他们一没有原料,二没有技术,至于其他绿皮部落,酿出来的真菌啤酒可比自家差远了,因此石头手上这两样酒,放眼全世界,都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用那些奸商的话来说叫什么来着?垄断,这就是裸的垄断,随着时间的推移,喝过的人越来越多,根本不愁卖不出去!
当然,除了正儿八经开店做生意外,石头也没忘记另外开辟一条财源,毕竟卖酒是一门细水长流的活,一时半会还补不上“费坦堡”停止上贡的亏空,所以他又要小子们干起了另一样稍微差那么一点点的生意,那就是抢劫。
守着一条著名的“狂犬小径”,就像坐在一座金山面前,虽然不能一下子把整座山全部搬走,每次拿几块金砖当零花钱还是可以的。
PS:感谢书友“阿伏伽菠萝”,本书的第一位盟主,也是俺写书以来的第一位盟主,这既是一种肯定和鼓励,也是一种鞭策和动力,万分感谢!!!晚点还有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