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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清官难断(第3节)

乐隐这便将汉律娓娓道来。

《二年律令》:贼杀人、斗而杀人,弃市。其过失及戏而杀人,赎死;伤人。除。斗伤人,而以伤辜二旬中死,为杀人。贼伤人,及自贼伤以避事者,皆黥为城旦舂。谋贼杀、伤人,未杀,黥为城旦舂。贼杀人,及与谋者,皆弃市。未杀,黥为城旦舂。谋贼杀、伤人,与贼同法。

所谓‘未杀’,乃是指杀人未遂。

依据汉律:“未杀,黥为城旦舂。”

城旦舂,属于徒刑。城旦是针对男犯人的刑罚,其意思是“治城”,即筑城;舂是针对女犯人的刑罚,其意思是“治米”,即舂米。男女徒刑并非一成不变,可因情况而调整。文帝之前,城旦舂是无期徒刑。之后,刑期最高为六年。

黥,即黥刑。又叫墨刑。在犯人脸上刺字,然后涂上墨炭,表示犯罪的标志,终身携带,难以洗清。

刘备点了点头:“所以。依律,典韦应罚脸上刺字,为本侯筑城六年?”

乐隐答道:“正是如此。”

刘备笑问:“你可心服?”

典韦瓮声道:“认罚。”

刘备又冲李永言道:“我已问过史涣,年前他已去信睢阳刘凊,替你说项。想必此时已见分晓。你且先回,将典韦之事,说与刘凊。若刘凊回心转意,便让他手书一封给典韦,了结此事。若他不肯,典韦势必要替友再次行凶,便罪加一等。枭首弃市。典韦生死,皆在刘凊之手。你可听清?”

李永肃容行礼:“(李)永已铭记肺腑,这便启程返乡。”

乐隐悄声说道:“主公是要为两家解仇?”

刘备轻轻点头:“刘凊书信若来,此仇可消。若刘凊不肯,则典韦必死。背友不义之徒,典韦又何须为他杀人。”

乐隐笑行一礼:“主公行事,皆为典韦呼?”

刘备笑答:“然也。”

君臣相视而笑。

其乐融融,却看得典韦一头雾水。

刘备这便冲典韦说道:“如乐卿所说,死罪可免,活罪难逃。黥刑便免了,改为‘髡钳城旦舂’。即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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