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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与王雷同(第2节)

中官吏,多为豪强耳目。需雷霆铲除。

宋奇这才二下敕令。

效果斐然。

官吏痛哭流涕,皆来请罪。宋奇好言宽慰,悉数赦免。又叮嘱道,前罪可免,后罪难逃。如若再犯,数罪并罚。

一众罪官,指天为誓,绝不再犯。

安抚民心,整顿吏治,招降贼众,厉兵秣马。不出半月,内外气象,为之一新。

宋奇三下敕令,请阳翟豪强大姓,城内赴宴。

收到请简(请柬),坞内豪强,日夜不安,如坐针毡。明知是“鸿门宴”,然却又不敢忤逆。

只因县令高贵,黄邵凶狠。

十万黄巾,一万宿贼,皆换披南阳精工兵甲,为县令所用。如此强兵,久踞阳翟,对城外地形、各坞守备,知之甚详,如数家珍。如何能敌。

“县令身份,可曾知晓?”城外各堡主,紧急密会。

“出身豪门,配五县令印。此来,乃为长社、益阳、阳安、颍阴、阳翟,五位长公主取食。”急切间,也只打听到个大概。

“配五县令印,为五县主取食。”单此一项,足令各堡主心惊齿寒。

“十万黄巾,粮从何来?”便有人想到据守顽抗。

“乃城内粮商,开仓放粮。据说,足可支撑到来年解冻。县令已许诺,以蓟国新谷,三倍赠还。”

“嘶——”众人无不抽气。

便有堡主叹道“县令行事,与蓟王颇多雷同。”

不说还好。此言一出,士气更衰。

“此宴,去是不去?”又有人问道。

坞堡有近有远。家底有厚有薄。强者不愿屈就,弱者降意已生。难有共识。于是不欢而散。

约定之日。果有临近县城之堡主,如约而至。人数约莫少半。大半堡主借口未至。

宴会设在长公主行宫。与会诸人,受宠若惊。长公主虽久居洛阳,不常往来行宫。然宫中用度,皆类比藩王。此等席面,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又见县令,颐指气使。宫中奴婢,俯首帖耳。丝毫不敢忤逆。

诸堡主众目相对,苦乐自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县令举杯起身“诸位皆知,宋某此来,乃为长公主办事。所谓‘杀人偿命,欠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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